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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质,认真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广东省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高速公路”。
(二)继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动态更新权责清单。编制、完善和公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和通用目录,基本实现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阳光化管理。
(三)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立广东省标杆建筑企业名录,深化工程项目组织方式改革,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行省级审批事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全力推动智慧审批工作。凡涉及建筑市场准入的应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之外的领域或者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鼓励企业加快培育自有工人队伍,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二、加快立法进程,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制度体系
(四)加强重点领域行业立法。要强化制度供给,增强立法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省厅要大力配合立法机关加强对设区城市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立法的审查指导,大力推进《广东省建筑废弃物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东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和《广东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规定》等立法项目草案起草论证工作,提高立法效率,保证立法进度。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明确审核范围、规范审核程序,做到应审必审。省厅要修订《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文件制定程序,结合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制定切实管用的规范性文件,并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政策解读工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做到科学民主法治
(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开门决策,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要在决策前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切实落实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突出针对性,确保决策事项的及时调整。
(七)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发挥好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合同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合法性审核。对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内部审查机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印发,确保各项政策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四、围绕重点中心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围绕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和积极消化存量违法建设两大目标,将违法建设治理列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工作全力予以推进,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消化存量违法建设。
(九)统筹推进全省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大力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督查,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执法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管理等工作,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公平、规范、有效的监管模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市场监管检查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提高行政透明度
(十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十二)加强行政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完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监督工作。
(十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部门,列入分工并对外公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六、依法做好信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四)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理性反映诉求,落实化解信访矛盾攻坚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力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十五)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受理案件便民化,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会商和复议委员会集体审议等复议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作用,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力度,推动行政纷争化解与层级延伸监督的联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实现本厅负责人出庭应诉3个案件以上;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任务指标。加强对应诉队伍和复议办案人员的培训,召开行政案件分析研讨会,及时总结分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提高办案水平。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十六)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学法计划。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教育,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运用全省统一的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党组中心组要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论述。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学法相结合,组织领导干部和职工到法院旁听庭审,并适时组织到省内外高校进行专题学法,邀请法官、律师和行政法专家来本单位讲授法律知识。年内,开展专题学法1次、法院旁听1次、法治讲座2次以上。
(十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上级普法部门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部署,制定并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智慧普法”专项工作,创新普法形式。省厅要在粤建网上设置普法专栏,各地要在本部门官网参照设置并不断丰富专栏内容,将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法治扶贫”,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案释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宪法和法律“六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八)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地要在人员、经费等各方面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对照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阶段性目标要求,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总结经验做法。单位一把手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年第一季度要向省厅报告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附件: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