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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相关常见问题汇总
住房保障相关常见问题汇总
物业管理常见问题汇总
企业资质申报业务常见问题汇总
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常见问题汇总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时应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如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受托银行经办人员可先行受理,待申请人补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审批。
答:日常维修金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并移交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后,可通过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开具广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电子收据),该收据包含小区汇总收据和分户收据,其中分户收据可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
答:如在外地原单位符合领取房补并已开始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调入茂名市市区后,应按其调入后的职级标准,从次月起领取住房货币补贴,领取时间按15年(180个月)减除其在外地原单位已领取补贴的累计月数计算。凡在外地原单位未开始领住房补贴,调入茂名市区后又符合茂名市领取房补政策的,按其调入后的职级标准,从调入次月起发放住房补贴,发放月数为180个月减除在原单位应补贴的时间。
答:不允许。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答: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规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得申请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