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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相关常见问题汇总
住房保障相关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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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申报业务常见问题汇总
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常见问题汇总
答: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的资质升级(含新申请)、增项、延续以及发生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国企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资质重新核定等事项的,申请上述事项前,需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申请》,经核查通过后,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给企业,同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备核查。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信息系统申请省级企业资质核查意见时,与申报资料一并提交。
答:这是不会的,维修资金的拨付款是直接由银行划拨到工程单位的账户的,不经过物业公司。
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委托扣款方式按月还款,借款人须按时将每月应还款金额足额存入其本人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
答:安居型商品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时应当补缴价款,具体计算公式为:
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
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原购买价格不包含户内装饰装修价格。税费是指权利人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
答:按住建部要求,具有特级资质企业转移相关资质,需直接向住建部提出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