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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3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员和塔吊司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3-09-01  14:37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行业广大职工围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根据省总工会印发的年度竞赛计划,我厅决定举办2023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员和塔吊司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本次竞赛共设两个工种,分别为: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员和塔吊司机。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承办单位。

  1.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员竞赛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

  2.塔吊司机竞赛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三)协办单位。

  1.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员竞赛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智筑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广东惠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塔吊司机竞赛

  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兴达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赛务保障等工作,牵头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竞赛技术委员会由聘请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竞赛的技术文件、试题命制、现场裁判等赛务工作。

  3.竞赛监审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选派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试题保密、现场监督、申诉处理和仲裁等工作。

  竞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见附件1。

  三、竞赛时间、地点

  (一)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员竞赛。定于10月16日-18日在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举办(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连荷路25号)。报到时间:10月16日当天17:00前。报到地点:江门名冠金凯悦酒店(江门市北新区发展大道188号)。

  (二)塔吊司机竞赛。定于10月30日-11月1日在中联塔机广东共享基地(广州市从化区龙宣街1001号中联重科广东中心库)举办。报到时间:10月30日当天14:30前。报到地点:维也纳酒店(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环市东路728号)。

  四、竞赛内容和方式

  (一)竞赛内容。本次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1.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员竞赛。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房屋安全鉴定涉及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和职业操守等。实操技能考核分为检测技能实操和鉴定案例分析两个环节。检测技能实操是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钢筋间距和保护层厚度;案例分析是现场上机观看3D漫游视频,根据视频提供的各种信息进行鉴定分析并得出结果。竞赛具体考核内容根据本次竞赛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2.塔吊司机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按照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实施,根据本次竞赛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二)竞赛方式。本次竞赛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均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统一试卷、闭卷方式进行,实操技能考核是参赛选手根据竞赛实操要求在现场进行操作。塔吊司机实操比赛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型号为R165(中联)。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赛,各类院校教师、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除外。其中,参加塔吊司机竞赛的选手须持有塔式起重机司机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本次竞赛结束前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已参加过全国或者省级同工种竞赛并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

  (二)参赛队伍。

  1.参赛队人员组成:包括领队(1名)、选手(3名)、技术指导(1名)。其中,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以为同一人,但参赛选手不得兼任领队和技术指导。

  2.组队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央在粤及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赛,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广州市、深圳市住建局原则上每个工种各选拔组织2-3支参赛队,其他地级市住建局每个工种须各选拔组织1支参赛队。中央驻粤及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可单独组队参赛,也可参加所在地市的代表队。竞赛组委会将根据竞赛管理办法和竞赛场地条件等,适当调整参加决赛的总人数。报名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更换,开赛前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参赛选手的,须由组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可更换。

  (三)报名时间和材料。

  请各组队单位于9月26日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1.参赛报名表(包括选手汇总表、选手个人报名表,见附件2-3)。

  2.参赛选手的近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照片需为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或JPEG格式,10K<照片<40K,像素≥295*413),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3.参赛选手的自我介绍(50字以内)和1张电子版工作照(画面清晰,JPG或JPEG格式,大小在0.6M以上)。用于开展网络投票竞选人气选手。

  4.塔吊司机参赛选手需报送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扫描件。

  六、成绩计算和奖项设置

  (一)成绩计算。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按照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不设并列名次。

  1.个人成绩。按照3(理论):7(实操)的权重合并计算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以实际操作完成时间短者排名靠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加赛理论知识考试。

  2.团体成绩。参赛队3名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之和计算为团体总成绩。团体总成绩相同时,团体实操成绩高者排前;团体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实操完成时间短者排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团体中选手之一的个人总成绩排名在前者该参赛队列前。

  (二)奖励办法。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竞赛每个工种设个人奖和团队奖。奖项设置具体如下:

  1.总成绩前三等奖。个人和团体按照总成绩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我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其中,个人总成绩第1名且所在单位已成立工会组织的参赛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由省总工会按程序优先评选推荐“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该荣誉不重复授予);个人总成绩第1-5名的参赛选手还将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科技厅联合发文通报表扬。

  2.优胜奖。未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但个人总成绩在前35名以内的选手、团体总成绩在前50%以内的团队可分别获得个人优胜奖、团体优胜奖,由我厅颁发奖励证书。

  3.网络人气选手奖。网络投票票数排名前5的选手,由我厅颁发“网络人气选手奖”荣誉证书。

  4.优秀技术指导奖。对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的参赛选手、参赛队的技术指导员,由我厅颁发“优秀技术指导”荣誉证书。选手及其所在参赛队均获总成绩前三等奖时,优秀技术指导奖只颁发1份。

  5.突出贡献奖。分个人和团体各设3名突出贡献奖,主要奖励对本次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由我厅颁发荣誉证书(突出贡献单位同时颁发奖牌)。

  6.优秀组织奖。奖励积极组队参赛并表现突出的单位,由我厅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和奖牌,具体奖励数量届时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伍情况确定。

  七、竞赛宣传

  (一)开设专栏。竞赛组委会将在我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以及“广东建设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本次竞赛宣传报道专栏,及时发布竞赛的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参赛选手人气网络投票等,并将通过其他融媒体多形式地开展赛事宣传报道。

  (二)加强宣传。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社会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初赛(选拔赛)的相关信息,共同做好本次竞赛的宣传报道,营造广泛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八、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确定联络员。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竞赛,认真组织选拔选手并组队参赛。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符合单独组队条件且有组队意向的参赛单位,请指定一名联络员,填写报名回执(附件4),于9月15日前发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二)参赛服装和工具。各参赛队伍应统一着装(自定),竞赛选手安全帽颜色统一为蓝色,领队和技术指导安全帽统一为黄色。各参赛队伍的服装和安全帽不得有参赛单位名称或标识。各参赛选手请按相关赛项技术文件的要求携带竞赛用具。

  (三)具体赛务对接。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参赛队伍食宿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费用自理。其中,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员竞赛具体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负责对接;塔吊司机竞赛具体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对接。联系方式如下:

  1.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联系人:史红杰,联系电话:(020)83133617。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zjt_gh@gd.gov.cn。

  2.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联系人:王超、周家裕。联系电话:(020)37574241。

  3.省建筑安全协会,联系人:卢健明,联系电话:(020)81759180。


  附件:1.2023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竞赛报名汇总表

     3.竞赛选手报名表

     4.2023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联络人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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