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部署,建立完善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机制,确保高质量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厅起草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收,邮编:510045,电子邮箱:jt_zac@gd.gov.cn。信封及电子邮件请注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8日
(联系人:刘新文;联系电话:020-83133671;邮箱:jt_za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