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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
  • 文号:粤建城函〔2023〕801号
  • 发布机构:本网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
2023-10-27  09:24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局(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245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落实。

  一、抓紧安排2024年更新改造计划任务。各地要按照《广东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工作方案(2022—2025年)》《广东省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计划(2022-2025年)》,推动任务落实,特别是紧盯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必须在2024年内完成的既定目标,用好全国、全省“一盘棋”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利时机,抓紧推动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实施。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组织研究项目清单、调整优化改造实施计划,突出消除城市管网运行突出安全隐患,不得直接丢给专业经营单位当“甩手掌柜”。有关改造实施计划调整内容于10月30日前分别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统筹推进城市安全运行各项工作。各地要按照《广东省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快推动普查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已完成普查工作的要开展普查成果质量审查,确保普查数据满足国家和省技术规定要求,确保有关数据与省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衔接畅通。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通过科技赋能实现管网漏损、运行安全和重点场所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处置险情,切实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要加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与专项工作的协调推动。统筹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汛期防洪排涝等工作的衔接,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重复开挖、多次扰民。要加强更新改造过程中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管理,严防“边改造、边出事”。

  三、健全老化更新改造资金长效机制。各地要按照“谁运营、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结合管道设施权属,督促专业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主体出资责任。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争取政府对规模大、标准高的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适当出资、体现激励。发动用户对提升安全的保障举措合理出资,切实形成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对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合理的共担机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张逸伦,联系电话:020-83133596;省发展改革委 徐鑫,020-8313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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