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日前,惠州市开启了2023年度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资金申报,有历史建筑维护修缮需求的保护责任人可以向各县(区)住建部门咨询并申报。
此次申报面向全市范围内经市或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并按《惠州市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办法》第八条规定,分轻微修缮和非轻微修缮类型及国有和非国有产权类型补助。
今年2月,惠州市发布了《惠州市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国有历史建筑修缮由市级财政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且不超出修缮总费用的50%;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按照下列标准执行:轻微修缮由市级财政按每处1万元/年予以补助;非轻微修缮由市级财政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一次性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此次申报需请有历史建筑维护修缮需求的保护责任人,在2022年12月底前到历史建筑所在村委会(社区),填写2023年度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资金申请书,提交修缮内容、计划和修缮设计方案(非轻微修缮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
对申请非轻微修缮补助的历史建筑将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是否列入补助计划。待全市2023年度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计划确定后,将在市住建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补助资金将按补助标准和类型转移支付至各县(区)。
需要注意的是,待确定列入2023年维护修缮补助计划后,各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即可组织对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原则上列入当年补助计划的项目须在当年内完成维护修缮。完成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后,各保护责任人可及时告知村委会(社区),由村委会(社区)逐级反馈至县(区)住建部门组织修缮验收,验收通过后补助资金将及时拨付至各保护责任人。(记者姜兴贵、通讯员罗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