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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明确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重点保护广州古城郭遗存、历史水系和骑楼街、麻石街等传统街巷。历史城区内严控新增建设量和建筑高度。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避免填塘、拉直道路等改变历史格局和风貌的行为,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合理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比例,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原住民全部迁出。
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切实保护能够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作者 刘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