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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打造
2018-03-07  16:05    来源:广东建设年鉴 2018

  2017年,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围绕创新驱动发展,集中广州、东莞、深圳创新资源,将三市连成产业联动、空间连接、功能贯穿的创新经济带,建设珠江三角洲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发展,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打造成“中国硅谷”。

  一、《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出台

  2017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简称《规划》)。《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发挥政府作用,依托“一廊十核多节点”的空间格局,集聚创新人才、科技成果、创新型企业,抢占关键核心技术制高点,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营造国际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具有全球吸引力的人居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打造中国“硅谷”,形成全国创新发展重要一极,支撑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范围为沿广深轴线区域,具体为北起广佛交界处,经广州主城区、东莞松山湖、深圳主城区,南至深圳大鹏,沿广深高速、广深沿江高速、珠三环高速东段、穗莞深城际、广九铁路等复合型交通要道所形成的创新要素集聚区域,长度约180千米。规划指标数据统计范围为广州、深圳、东莞3市全域。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展望至2050年。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总定位是为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重要载体,具体定位为“全球科技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地”“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主要承载区”“珠江三角洲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

  《规划》提出到2020年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科技产业创新能力领先全国,主要创新指标达到或超过创新型国家(地区)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中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支撑。到2030年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科技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前列,支撑广东省进入全球创新型地区前列,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成世界一流创新型湾区,为中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支撑。到2050年建成国际一流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走廊,科技创新能力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支撑广东省领先全球创新型地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中心,为中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支撑。

  《规划》提出构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一廊十核多节点”的空间格局。“一廊”指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依托广深高速、广深沿江高速、珠三环高速东段、穗莞深城际、佛莞城际等复合型的交通通道,集中穗莞深创新资源,三市连成一个产业联动、空间联结、功能贯穿的创新经济带,建设成为珠江三角洲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创新发展“双引擎”。广州发挥高校、科研院所集聚的优势,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深圳发挥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市场化程度高的优势,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先行区;东莞发挥制造企业和工业园区集聚的优势,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国家级粤港澳台创新创业基地、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十核”指十大核心创新平台,具体为广州大学城—国际创新城、广州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中新知识城、广州科学城、东莞松山湖、东莞滨海湾新区、深圳空港新城、深圳高新区、深圳坂雪岗科技城、深圳国际生物谷,构建科技创新重要空间载体,打造全球顶尖科技产业创新平台,为珠江三角洲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多节点”指广州市国际生物岛园区、天河智慧城等13个,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等15个,东莞市中子科学城、东莞水乡新城等9个,合计37个推动区域发展的节点均具有创新基础和示范效应。

  《规划》强调要集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统筹培育人才队伍,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完善人才发展政策和环境。集聚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建设国内外创新成果集聚区,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领型创新企业,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优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抢占关键核心技术制高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完善实验室体系,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壮大新型研发机构,完善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平台体系。营造国际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全球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高地,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创新创业文化高地。建设具有全球吸引力的人居环境,构建内畅外联交通圈,营造活力开放生活圈,培育绿水青山生态圈,塑造高品质创新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粤港澳科技合作机制,构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体系。

  《规划》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用地保障,加强监测评估和宣传推介,为完成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推进

  按照“省级统筹、市为主体”的原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科学技术厅指导广州、深圳、东莞三市深入实施《规划》。一是在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充分衔接,为规划建设的科技创新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落地提供空间保障,确保三市能够依托“一廊十核多节点”的空间格局,着力集聚创新人才、科技成果、创新型企业,抢占关键核心技术制高点,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营造国际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具有全球吸引力的人居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打造中国“硅谷”。二是聚焦走廊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加快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走廊重大基础设施、实验室体系等创新平台建设。2017年12月,广东省正式启动首批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包括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深圳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东莞材料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等。三是指导佛山、惠州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从实现城市功能协作、重大平台互动、交通设施互通、科技资源共享等方面谋划布局,加强与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平台和大湾区重要枢纽合作,全面对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争取从走廊的延伸区与辐射带向融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转变,实现区域协同创新。

  2017年,广州市编制《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指标值与目标值》,出台系列支持政策,引进知名创新型企业;深圳市编制《深圳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实施方案》,确定“分步走”的规划指标值与目标值,构建“四核十八节点”的空间格局,实施“六大重大工程”;东莞市委召开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工作动员暨系列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规划发布会议,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行动计划各任务,编制《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空间规划》《广深高速(东莞段)沿线环境品质提升规划方案》,着力推动重大载体、重要平台和重点工作。年内,广州、深圳、东莞三市落实《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要求。广州与东莞签订《广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人民政府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提出创新走廊共建的有关内容。

  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名片全力唱响

  201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列入“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大型采访活动的重要新闻线索。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科技厅于12月13日召开两厅负责人与媒体见面会。同时联系广州、深圳、东莞三市配合媒体深入实地走访调研。是年,CCTV-2、CCTV-4套在重要时段报道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等中央级新闻媒体均予以重点报道。(苏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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