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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出台
2017-02-28  10:35    来源:广东建设年鉴 2017

  2016年5月11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印发。

  一、编制背景

  根据国家、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排,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制《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作为“十三五”期间统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性、综合型规划。《规划纲要》于2015年8月启动编制,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各项部署,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充分衔接。《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先后征求厅机关各处室、各市有关部门意见,并提交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讨论研究。《规划纲要》于2016年4月7日通过厅长办公会议审议,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副省长许瑞生同意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规划纲要》主要内容包括新常态、新机遇、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行动和保障措施5个部分。

  (一)新常态和新机遇

  在客观分析“十二五”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取得的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工作重点,创新建设项目供给方式,释放城镇化投资和消费需求,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在指导思想部分突出强调“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要求,相应提出“坚持创新发展,推动转型升级”等“五个坚持”作为《规划纲要》的基本原则,并通过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形式提出《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包括42项发展指标。

  (三)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乡村、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城市群协同发展等四大任务,按照国家、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城市、乡村、城乡、城市群的发展方向和建设要点。

  (四)实施行动

  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主要领域,提出开展城镇化空间格局优化、绿色规划和城市设计创新、微空间·绿生活共享、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拓展、住房体系完善提升、建筑业振兴发展、工程质量和城市安全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岭南建筑保护复兴、城市管理现代化和法治建设完善等12项行动,突出前瞻性、针对性和可实施性的要求,以专栏形式明确每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

  (五)保障措施

  《规划纲要》以部省共同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为契机,从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人才培养培训、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质量建设”能力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推动各方面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三、主要特点

  《规划纲要》的主要特点体现在把握“一大机遇”,落实“三大要求”,对于引领和推动全省住房城乡事业在“十三五”迈上新台阶,实现建造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一)把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成为经济建设主战场机遇

  2013年12月,中央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首次城镇化工作会议。2015年12月20日,中央召开近三十年来首次城市工作会议。2013年10月和2015年11月,国务院分别主持召开两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2015年12月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些举措都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视。“十三五”期间,城乡建设工作将重新回到经济建设的中心,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规划纲要》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上,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分析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带来的制度红利,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为住建事业带来的新动力,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推动供给侧和需求侧改革,化解房地产库存,在“一带一路”部署中培育新的投资合作增长点等方面的潜力,提出面对新常态下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该成为广东省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应该担负起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更大使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落实新型城镇化要求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创建新型城镇化示范省是广东省“十三五”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规划纲要》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将提升城镇化质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路贯穿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好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住房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岭南建筑保护等工作,创建宜居宜业美丽城乡。

  (三)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规划纲要》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探索开辟绿色规划和绿色建设的新领域,构建广东建设新模式。着力推行绿色规划和城市设计创新,创新绿色低碳的规划编制方法,将低碳生态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指标落实到各层次法定城乡规划中强化实施。推进网络化绿色开敞空间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修复和城镇园林绿化水平,推动形成绿色共享的生产生活空间。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强化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推广绿色建筑,探索“广东绿色建设”体系。

  (四)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规划纲要》注重通过推动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释放和强化发展动力,实现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推进规划领域改革,创新城乡规划理念和方法,厘清各层级规划部门的事权关系,确保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推进建设领域改革,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市政公用事业转型升级,形成集约发展、绿色低碳、低影响的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科学立法和依法行政,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应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构建城乡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等,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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