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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逐步改善
2020-03-24  16:32    来源:广东建设年鉴

  2018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省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一、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

  广东省各级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提前启动项目拆迁,加快立项、环评、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办理,推进棚户区改造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截至2018年底,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34500套,发放租赁补贴24781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36459套。一是落实土地供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编制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实行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单列,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核销,确保棚户区改造用地需要。全省各地采取多种途径解决用地来源,落实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做到“优先保障、应保尽保”。全年全省各地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26.67公顷。二是落实建设资金。是年,全省各地获得棚户区改造的中央及省级的各类补助资金9.33亿元,获得地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28.8亿元,获得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融资贷款121.4亿元。调动社会力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发行债券、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是年,全省完成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179.15亿元。三是落实项目快速审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健全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通过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等措施,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二、加强公租房建设分配管理

  2018年,广东省基本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对象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范围从低收入家庭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拓展,从户籍向外来务工人员延伸。全省各地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一)加强公租房管理

  2018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对公租房项目严把质量关,在确保工程项目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基础上,按照“合理配套、适度超前、设置完善”的原则,考虑项目选址便利、户型设计合理等因素,除必要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社区服务设施外,配套建设商业服务等公共建筑,提高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省内大部分城市均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网上预申请,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对接,支持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部分城市开展公租房小区采用人脸识别系统智能化试点,提高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各地加快制定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办法、单位自有房源管理办法等,规范住房资产管理;部分城市搭建居民参与小区管理平台,加强公租房小区民主管理,引进公益团体进入公租房小区,开设老人聊天室、老人活动中心、图书室、爱心理发室等,向公租房住户提供居家养老、便民服务、青少年义教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等,更好地提升公租房的软环境,为公租房居民提供良好的关爱服务。

  (二)增加公租房供应

  广东省鼓励人口净流入、供需矛盾突出、剩余可分配实物住房少的广州、深圳等市加大实物公租房的筹集力度。2018年,全省各地新增分配公租房37402套。

  (三)推进公租房租赁补贴

  根据《关于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全省各地建立租赁补贴制度,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对象需求及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地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规模和发放对象,并实行动态管理。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地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4781户,受助人群约8万人。

  (四)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

  随着广东省住房保障深入推进,保障群体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除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外,有效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公租房保障范围落实到位。截至2018年底,累计分配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29.81万套;累计提供实物保障或租赁补贴的低收入家庭13.9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20.2万户、新就业无房职工7万户、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24万户。(黄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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