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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助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高效开展,进一步压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切实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范本)》(以下简称《安全日志》),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的填写、审核、存档等工作。
《安全日志》包括岗前教育、危大工程、现场高风险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般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险情)处置、从业人员履职、其他安全管理等八方面填报内容,有效指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为扎实推进《安全日志》的施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一是要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工作指导和培训推广,督促施工企业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规范填写《安全日志》,做到查有所记、实查实记、严查实改,进而将责任触角延伸到一线末梢,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要将《安全日志》是否规范填写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发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敷衍塞责的,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提请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