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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广州已全面开启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按照“分步排查、分类处置”方式开展个人自查、重点排查、全面彻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有效的管控和整治措施。
结合广州市城中村较多、老旧房屋较为密集等现状,广州市将排查范围确定为村民及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房屋、城镇居民自行建设的房屋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广州市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镇(街)实施”工作模式,由各镇(街)具体组织排查工作,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排查发现自建房安全隐患的,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治。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公共服务性、经营性房屋,要立即停止使用,责令停工停产,直至安全隐患消除、整治验收达标。(作者 刘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