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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01-20  16:32    来源:本网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正确指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更加完善。

  我厅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全年通过厅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116次。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厅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主任,全年召开3次厅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听取厅机关复议应诉工作情况、年度法治政府报告,统筹部署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统筹部署、重大法律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法治工作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显著提高。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主责主业,以法治思维高位推动“三大工程”建设、房地产政策调控、城市更新行动等一系列重点任务,凡是我厅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大额合同签订等涉法事项,均由厅内法制机构和外聘法律顾问共同进行法制审核,经集体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省的最新要求,修订我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制发程序,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2024年,通过合法性审核的立法与规范性文件有13件,通过合法性审核的合同有19件,通过合法性审核的行政处罚案件有119件。

  (二)坚持良法善治,法规体系建设和制度保障不断加强。

  一是强化地方立法,年度立法任务有序推进。按照本厅拟定的五年立法规划,确定年度主推立法项目,并积极争取立法资源。对纳入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挂图督战,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2024年全力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制定工作,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预计今年一季度正式出台。二是重视法治研究,加强立改废释。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指导和调动行业法治研究力量,完成16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类部级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对478个条文逐一开展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形成立改废的建议,对18部建筑市场管理类部级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前期研究,为进一步完善全国住建系统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贡献广东智慧和行业力量。三是依法合规制发行政文件,做好存量文件动态管理。构建多方协助审核机制,除加强内部法制力量外,还充分征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有关专家等专业意见,出台《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等5份规范性文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三)全面深化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质增效。印发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和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推动实现全省范围内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优化政务服务,牵头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指导广州、深圳、东莞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省房屋建筑单体赋码平台立项。积极总结改革经验,广州市优化城中村改造经验做法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工改办采用,东莞推进社会投资项目“一张图”改革获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交流简报复制推广。我厅在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2024年全省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在线审批项目54229个,审批服务办件209248件,并联审批办件率上升至53.30%,联合验收率上升至50.3%,均上升了7%,助力审批更高效。

  二是“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加强。将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权限)、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权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延续、变更、注销注册),以及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的变更及注销注册等9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2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实施。

  (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配合省司法厅编制省级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开展镇街承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将原已下放至镇街的488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事项大幅压减至181项,全面贯彻“精准赋权”“减负赋能”的改革精神。

  二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举办全省城管局长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全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班,指导各地开展柔性执法,创新包容审慎监管举措,推动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目前,全省已有13个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出台共计14份“减免罚清单”,涉及免处罚事项共计134项。

  三是重点领域执法持续深化。持续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省排查房地产开发企业7160家次、房地产中介机构5946家次、住房租赁企业3191家次、物业服务企业16895家次,责令整改861次,警示约谈299次,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发出整改通知书22929份、行政处罚书81份,处罚单位65家、金额约334万元。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排查项目14453个次,排查出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230项次。排查各类燃气企业和单位共51.89万家,共发现隐患15.71万个,完成整改15.70万个,总体隐患整改完成率为99.95%。持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全省实现违法建设治理8826.78万平方米,其中拆除7167.33万平方米,完成任务进度123.6%。

  (五)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推动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试点工作取得四个“总”成效。广东省作为六个试点地区之一,大胆探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在广东的应用路径,取得了“四个总”的阶段性成果。第一,强化“总”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法院共同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共同牵头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第二,加强“总”管理。指导9家省级行业协(学)会成立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负责住建行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实现“行业调解组织统筹管理,调解资源高度整合”的工作新局面。第三,开设“总”端口。在广东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上开设住建领域调解专窗,除广州、深圳外,均可按属地原则通过专窗统一分派案件,实现“一窗口接收、一端口分派”的流转新模式。第四,汇聚“总”力量。建立了一支包含11家行业调解组织和368名调解员的调解队伍,2024年全省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建设工程合同四大类案件数近19万件,调解成功7万余件,成功率达40%,形成“住建”“法院”共联动,前端解纷新“枫”景的广东经验。

  二是持续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积案类案的化解。成立以厅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信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印发年度信访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全年信访工作。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2024版)(试行)》,进一步规范厅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2024年以来,我厅以住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等专项任务为抓手,加强行业监管,推动源头治理,全年我省住建领域信访事项共12.04万件,其中房地产领域信访事项5.84万件,同比分别下降62.12%和61.50%。住建领域信访事项占全省总量的26.61%,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7.27个百分点,信访总量下降趋势明显。2019年以来,我厅连续5年在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年度信访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三是认真办好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厅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2件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等待法院判决。办理被复议案件14件,其中2件因申请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终止复议审理;1件驳回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11件维持我厅作出行政行为的裁定,全年无新增败诉判决。

  (六)打造住建特色普法品牌,推动全省“一盘棋”大普法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开展“南粤枫桥 和美城乡”专题系列普法。联合省法院、省司法厅在全省持续开展百场政策宣讲、编印民事纠纷调解案例集、培育行业专业调解力量,与广东广播电视台联合拍摄专题普法短视频、组织送公益电子屏下基层等活动,该项目获评2023-2024年度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普法项目。二是依托已建成的758个基层普法阵地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组织建设企业参加广东省“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主题主场活动。三是分期在江门、梅州市举办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的综合法律素养。四是指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研究会挂牌成立佛山、湛江办事处,将法治建设和多元化解纷工作下沉到基层。

  二、存在问题

  总的来看,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省级“立改废释”任务仍然繁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较为陈旧,存在与上位法规定或改革要求不一致、一些规定或者制度滞后的情况,与当前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二是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继续提升,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存在“应罚未罚”的现象,行政执法数据统计不完全不准确;城管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不规范、简单粗放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专业领域执法权下放后,指导、培训、监督不到位,镇街缺乏专业执法力量,存在接不住、干不好的情况。三是在“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框架下探索市场化收费缺乏法律依据,各地存有顾虑,推动力度略显不足,社会和市场皆需要一定的时间接受和消化。行业性专业调解的定位和性质还需进一步探索,央国企对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存在财政支付、审计等方面的困难。四是普法工作力量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普法工作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存在基层普法阵地没有充分利用起来的现象,普法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规体系。继续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审议工作,做好预备项目的立法储备工作,稳步推进《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已纳入省人大立法规划的项目。

  (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理顺职责边界,推动力量下沉。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抓好行政执法统计,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和处置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

  (三)讲好“住建故事”,全面总结“八五”普法规划工作经验。持续开展“南粤枫桥 和美城乡”专题系列普法活动,重点宣传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做好“八五”普法总结,提前谋划“九五”普法工作。

  (四)切实肩负起“总对总”试点工作重任,积极探索符合广东特色的多元解纷新机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印发具体实施细则,加强人民法院的层级联动和整体推进,提升“总对总”对接效率。强化调解平台专窗运用、管理,加大宣传培训,不断壮大行业专业性调解队伍。在“总对总”机制下探索行业调解市场化机制,争取为全国试点提供“广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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