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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1-28  14:40    来源:本网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等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直属各单位党支部学习“第一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召开“喜庆党的二十大 踔厉奋进新征程”主题座谈会、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持续打造“粤建大讲堂”“粤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学习品牌,引导全厅干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充分利用400个基层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成功举办2022年全省住建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指导成立第一个省级行业法治研究社会组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研究会,并成功申报省政府第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住建领域推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学习机制。

  2.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厅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主任,定期召开厅长办公会、厅党组会,深入研究谋划全省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切实履行全厅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制度,不断推动全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处、见实效。今年以来,厅长办公会共审议法治相关议题19个,厅党组会共学习研究法治相关议题17个。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住建领域法制体系。

  3.完善省级法规体系。不断运用立法方式解决住建领域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依法规范建筑垃圾、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全国首部省级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助力无废城市。2022年11月30日,《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首创将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两个规章合为一个规章《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进行修订的立法模式,该规章作为年度规章正式项目,已完成相关立法调研和修改工作,计划近期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积极做好2023年立法储备,持续开展燃气、绿化、物业管理的立法调研,并作为正式项目报送立法计划。定期开展省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4日起废止。

  4.加强地方立法指导。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核各地级市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生活垃圾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协调解决其中与上位法相抵触、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密切相关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年内,《广州市绿化条例》《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均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配合省司法厅开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佛山、清远、肇庆、茂名、河源、梅州等地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及适当性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及时清理与上位法冲突的内容。

  5.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完成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工作,省级住建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三)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健全城市领域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城市领域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广东省城乡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全省城乡建设工作重大决策事项开展专项咨询评估。建立城市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和重大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城市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抓好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截至10月底,广州市165条整改任务中,163项已完成或达成阶段性目标,其余2项正加快推进。

  7.健全厅机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贯彻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我厅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涉法事项均由厅内设法制机构和外聘法律顾问共同进行法制审核。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住房保障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完成政策法规文字解读9件,多媒体解读6件,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72宗。

  8.持续深入“放管服”改革。印发实施《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2版)》,精简审批服务事项至60项。全面落实分类改革审批模式,破解不同项目类型审批堵难点问题。2022年全年,我省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数53646个,审批服务办件191238件,并联审批服务办件87195件,并联审批率为45.60%,水电气等报装纳入系统管理的项目数3918个,联合审图已出审查合格书的项目共42889个,联合验收项目数6250个,联合验收率为41.97%,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的业务量不断提升。推动建筑企业资质改革,8类政务数据实现共享,减轻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负担,开发智慧审批辅助功能,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减到10个工作日以内。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深调研,深入研究市、县(市、区)、镇街三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现状,针对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成功举办2022年全省城管局长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全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班,共376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实施“送教下基层”,录制实务授课视频,编制26个典型执法案例,提高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持续大力推行“721”工作法,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以“柔性执法”改进工作方式,同时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省住建系统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书面报告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年执法案卷进行细致检查,以评促改,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修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出台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我厅作出的73宗行政处罚案件,没有败诉和被复议撤销情形发生。

  10.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共检查项目1.5万个,发现隐患2.6万个,责令停工整改项目877个。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省共排查自建房1645.8万栋,初步判定存有隐患22.1万栋,采取停用等管控措施8.2万栋。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累计排查燃气安全隐患9.5万个。开展全省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和违规执法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施工项目5300余个、运输企业1100余家、处置场所290个,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共检查项目9419个,查实问题线索221条,罚没金额1205.42万元。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全省共治理违法建设16597.33万平方米(含拆除10088.76万平方米),对照全年违法建设治理10022.98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已完成任务进度165.59%。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1.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依法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涉“邻避”项目推进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和治理。全年接待上访群众273批次共710余人(其中集体访17批次、257人次,含20人以上集体访5批次),共受理信访件5560宗(其中走访149宗,邮寄信件520宗,转办信件174宗,网络信访及咨询4717宗),电话咨询和投诉6306宗,牵头办理的省领导信访包案已全部办结。

  12.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按照集中排查、集中处置、集中督导、整改巩固四个阶段任务要求,组织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积极调处矛盾纠纷,推动欠薪隐患及时发现,欠薪纠纷及早介入、动态处置。截至2022年11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排查发现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欠薪问题89宗,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处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欠薪案件86宗,为592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68亿元。

  13. 认真办好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在行政诉讼应诉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尊重并落实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做好司法协助执行。全年厅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15件,8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件驳回原告起诉,1件撤销,1件调解结案。办理被复议案件6件,维持的3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2件,调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并终止审理的1件。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案件5件,均结合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转送相应机构处理。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大合唱。

  14.加强普法统筹力度。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普法责任制,参与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有序推进各项评议工作,社会评议投票以200617票排名第二。

  15.开展有声有色的普法活动。历时一个半月“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普法达人知识挑战赛圆满收官,专题宣传《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共有4.53万人参与了挑战赛活动,页面浏览量达150.45万人次。举办首届建设企业法治文化大赛,投资开发、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服务等各类型企业174个单位参与比赛,网络投票总数54.58万张,访问人数36.8万人,曝光量259万,该项目获评优秀普法项目。组织2022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开展 “新安法知多少”网络有奖问答竞赛活动,共11080人次参与此次竞赛活动。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排查技术巡回培训1478场次、培训6.1万人,制作自建房安全教育视频、动漫、海报等,依托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全社会支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16.打造基层普法阵地。依托全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建工地、绿色建筑、历史建筑、物业小区、公园、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基层单位(点),计划打造千个基层普法阵地,目前已建成400个并投入使用,该项目获评2021-2022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我厅获优秀组织奖。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2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住建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健全,燃气管理、城市绿化、物业管理等领域立法还需加强。三是执法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监管部门与执法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执法和管理仍存在“合而不融”问题。四是普法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向企业、社会、学校、工地等延伸,宣传住建领域新出台的法规制度和政策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23年,我厅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工作统筹力度。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继续发挥好厅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地市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在人员、经费等各方面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强化考核评价,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并推广经验做法。

  (二)继续加强住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加快2023年度立法项目进度,力争《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改)》《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修改)》通过省人大初次审议。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做好2024年立法储备。继续加强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立法项目的指导。

  (三)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完善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督促整治活动,推动市、县(区)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堵难点问题,提高审批效能。指导广州、深圳落实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完善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系统。加大试点创新力度,努力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中走在全国前列。

  (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配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业务指导和督察督办力度。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执法水平。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升级转型,提高执法智能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做好住建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强化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深化“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专题普法宣传系列活动,构建党建+普法品牌,继续抓好基层普法阵地筹建工作,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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