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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抓好学习贯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1.筑牢法治思想之魂。通过厅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厅长办公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等,全年组织相关学法专题研讨7次。举办为期5天的全省住建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通过“粤建大讲堂”组织厅机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业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建设方向正确。
2.完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厅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重大的法治议题上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审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建立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建设重点联系单位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上下联动,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法治工作运转新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住建领域法制体系。
1.加快推进省级立法。增强立法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制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法工作规划(2021-2025年)》,对纳入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组成工作专班,建立立法项目督办制度,确保立法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年内,重点推进《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和《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1部政府规章起草工作,已按省人大、省司法厅的要求完成立法报审前的听证、论证和征求意见等工作。
2.加强设区市立法指导。配合省人大审核论证《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等10余部设区市法规草案,确保设区市立法符合省级法规精神。
3.加强部门立法工作协调。积极参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立法,配合省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听证等工作,从立法层面厘清消防工作职责边界、化解矛盾。配合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广东省农村宅基地与住房建设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就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的设计、施工、竣工等监管环节提出立法建议。
(三)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共对83件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法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筑牢依法决策“防火墙”。
2.持续深入“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整合建成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审批一个入口、一套系统、一次赋码、全省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开展“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治理,累计超5万个项目实现在线审批。高效推进承接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实现“全程网办”“零跑动”和电子化办理,获得企业广泛好评,为全国提供广东经验。在南沙、前海、横琴自贸区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试点项目总投资达到156亿元。已有53家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241名香港专业人士备案后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执业。实现9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程网办”,主要业务指标保持全国前列。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全面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推动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对地市主管部门、厅机关分别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列举案卷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2.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在建项目32516项次,检查招标项目5377个,查处违法行为408宗,罚没金额6519.2万元。二是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既有超高层建筑、涉水工程、建材打假等系列专项行动。开展执法18万人次,检查工程项目6万项次,对364家企业实施信用惩戒。三是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公开曝光五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406家。四是推进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行动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夯实排查整治工作基础。完成4万栋1.08亿平方米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调查。五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组织870家燃气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六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累计排查农村房屋1325.26万栋,存在安全隐患及用作经营848栋全部完成整治,完成37991户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的整治任务。
3.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工作,建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摸排线索累计2691条,配合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查处涉黑涉恶案件6宗。2021年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厅执法处获评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4.统筹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全力打赢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全省共治理违法建设2.61亿平方米(含拆除1.98亿平方米),完成任务进度161.01%。完成赣深铁路路外环境整治工作,出动人员4.9万人次,整治安全隐患2688处。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依法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涉“邻避”项目推进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和治理。全年共受理信访件3223宗,接待上访群众约241批次510余人,接听电话咨询投诉5760宗,牵头办理的12宗省领导信访包案已全部化解。
2.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开展全省“100个红色物业小区”评选活动,以社区物业党建为切入点,破解物业管理服务矛盾多发频发难题。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3.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累计办理欠薪线索4.1万条,查处住建领域欠薪违法案件288件,为1417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63亿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未发生一起因欠薪问题引发的重大风险事件。拓展“民工惠”的金融保障服务,累计为228.3万人次建筑工人融资发放工资175.11亿元。在国务院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我省取得A级第8名的成绩,我厅1名同志获评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
4.公正行使行政复议权。截至5月31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6宗,全年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4宗,负责人出庭应诉1宗,所有案件均按规定期限办结。配合复议体制改革,6月1日后新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宗,均引导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市级人民政府申请,同时要求各市住建部门加强宣传,便于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
(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1.科学谋划法治宣传工作。印发《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厅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为目标,分层分类、实施精准普法。
2.住建普法品牌深入人心。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系列普法活动,普法宣讲人大赛发动28万人次参赛,在中山、阳江、汕头举办的大篷车送法进基层活动,让民法典和住建法律走进群众身边。该系列普法活动荣获省普法办评议的2020-2021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参加第三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荣获优秀组织奖,由我厅组织报送的5个节目分别获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住建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健全。建筑垃圾、城市更新等领域还存在省级立法空白。三是执法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监管部门与执法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执法和管理仍存在“合而不融”问题。四是普法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向企业、社会延伸,住建领域新出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知晓度、影响力和推广范围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2年,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行业法治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任务,研究制订全省住建系统贯彻法治广东、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重大法治事件报告制度,健全行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二)继续加强住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等立法进度;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法项目的储备工作;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加强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工作的指导。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边界。强化住建领域重点执法检查,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落实高铁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运行。强化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普法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招投标、历史文化保护、违法建设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实效。构建党建+普法品牌,继续推进“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主题公益普法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首届企业法务技能大赛活动,构建线上线下住建普法矩阵。做好厅机关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