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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01-19  15:30    来源:本网

  2019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目标要求,较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走向纵深。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增强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106项精简至79项,基本实现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的目标。构建“1+N”的改革政策制度体系,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区域评估、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和联合测绘等23份改革主要配套文件,21个地级以上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配套出台改革文件380多份。基本建成省级和21个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初步完成国家、省、市三级系统数据对接,改革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2.积极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全面提高政府效能。一是加强平台对接和数据采集。五个政务服务系统全部实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可办率为100%。二是全面启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10月18日以来(截止12月5日前),省、市、县三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发出电子证书1208份,对建筑业资质非名称变更等子项实现“秒批”。三是建设并上线启动粤港澳大湾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大湾区九个城市之间实现公积金信息共享,珠三角公积金异地业务实现网上查询核验,群众无需两地来回跑动。

  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省委书记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马兴瑞主持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会议开至各地级以上市和各县(市、区),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参会人数之多前所未有。制定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分类指引和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加快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4.全力做好住房保障,住有所居水平进一步提升。截止11月底,全省各地棚户区基本建成30428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5501户,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大力发展住房租赁,推动全省成立了43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筹集房源约7.7万套。截至10月底,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8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可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为11.7个月,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平稳运行。

  (二)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保障水平。

  1.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制定《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立法列为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两个立法项目初定列入省人大2020年正式项目。

  2.加强各地立法指导。加强对地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制订工作的指导,配合省人大开展《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潮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中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起草论证。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项地方性法规。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模板化的要求修订完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年出台规范性文件5个,涉及行业信用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用工实名管理、竣工联合验收、联合审图等多个领域。

  4.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提出拟修改地方性法规1件、政府规章1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的清理意见。

  (三)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挂网公开。按照国家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了本厅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落实公众参与机制。针对《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制订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房的指导意见(送审稿)》起草等行业重大决策事项,召开听证会,多次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3.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合法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常年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对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充分履行内部审查机制和公平竞争要求,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印发。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1.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以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为契机,指导推动全省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规范部门名称,框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职责,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

  2.及时部署,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郭壮狮副厅长主持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部署任务分工。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行政执法流程和文书范本以及法制审核标准,邀请省司法厅技术人员到本厅开展技术培训,全面推进执法公示信息录入。开展厅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全省调研督导,下发工作情况通报,初步实现2019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行的工作目标。

  3.开展专项整治,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返还和工程担保管理。督促各地落实有关降费减负政策,全面排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程款和设计费。自主研发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系统,全省审核办结率居全国前列。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行业监管长效常治。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和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黑恶势力。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前三季度共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7827个,罚款1008.65万元。

  5.建立查处机制,保持高压,全力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今年1-9月,全省共治理违法建设1.48亿平方米。自2016年8月以来,全省共治理违法建设3.19亿平方米,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稳步消化存量违法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6.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与广东警官学院共建城市管理和执法培训基地,打造全省城管人才培育的新高地。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年”的目标,持续开展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连续4年开展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培训,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今年3月组织召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动员会,厅党组书记出席并讲话。成立厅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制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审计工作清单》。

  2.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广东省政务网站向社会依法公开我厅权责清单(36项),部门收费目录清单(13项),并实行动态调整。在厅门户网站实时滚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并将行政许可事项与省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公开,接受省纪委监委的监督。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五公开”等工作机制,并以厅长信箱、网上咨询、邮件咨询、书面、网上评议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完善和创新行政复议制度。创新实施行政复议调解指导制度、会商制度和案后回访制度,促进行政纷争有效化解。2019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5宗,共有20宗复议案件经调解由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占行政复议案件的36%。

  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工作细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加强对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房地产领域重点信访事项的督促办理,于8月底提前完成408个信访专案的调查处理。

  (七)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发《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质量安全月和节能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厅官方网站、《广东建设报》等传媒,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

  2.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强化以案释法。举办2期专题法治讲座,在中山大学举办为期3天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培训班,参加学员200余人,覆盖机关、协会和企业。组织本厅处级(含)以下学考对象运用全省统一的学法考试系统开展2019年度宪法专题和年度学法考试。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落地。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厅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厅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等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国家和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工作汇报。厅党组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迎检工作方案》,抽调人员形成工作专班,集中做好迎检督察工作。郭壮狮副厅长带队前往省委依法治省办主动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

  2.实施顶层设计,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和督导。在厅机关内部建立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立“法治工作微信交流群”。

  综上,虽然我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行业立法进度需进一步加快。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建筑、违建查处、建筑废弃物处理、物业管理等领域立法还相对滞后。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需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录入进度未达预期。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需进一步巩固提升。各地工作推进力度和进度还不均衡,部分地区改革措施落地缓慢。四是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需要加强。部分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迟缓、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力量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0年,我厅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行为,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垃圾分类、拆违治理、污水治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民生堵点难点问题,在全力做好立法、执法、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创先争优,努力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制度机制保障。继续发挥好厅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地市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在人员、经费等各方面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强化考核评价,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并推广经验做法。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立法项目起草工作。继续加强各地立法指导和立法项目储备,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立法评估。

  (三)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尽快完善《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行政执法相关配套文件,利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四)全面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对接审批系统,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切实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形成改革经验。

  (五)继续加强行业普法。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执法部门普法任务。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利用行业协会、企业、律所和学校等资源,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社区、工地、企业开展普法工作。加强对应诉队伍和复议办案人员的培训,不定期召开行政案件分析研讨会,提高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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