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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办实事,清远住建联合自然资源部门简化改建项目消防审批流程
2021-05-08  17:43    来源: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办事难结合起来。

  为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改建项目消防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而激发市场活力、有效盘活存量建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员干部针对企业提出的改建项目消防审批手续繁琐问题,主动走访、征求自然资源部门、司法部门意见,共同研究解决方法。经与自然资源部门协调,参考南京市的做法和广东省有关通知精神,初步达成简化改建项目消防审批中涉及改变功能的办事流程的一致意见:一是重点项目可持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会议纪要作为规划许可文件,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消防审批;二是建筑使用功能变更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无需征求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可直接按规定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消防审批;三是建筑使用功能变更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无需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住建部门直接不受理消防审批;四是建筑使用功能变更难以判断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在开展方案设计前建设单位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自然资源部门出具意见,住建部门根据意见办理消防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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