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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解读
2021-12-31  10:15    来源:本网

  《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1年12月27日,由我厅联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意义

  《规划》的印发,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十四五”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要标志,为今后五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对促进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社会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回首“十三五”

  《规划》首先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十三五”期间,我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开工和新建成速度为历史最快,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垃圾分类工作、存量垃圾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提升等各项工作均得到了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全省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快速增长,生活垃圾处理总能力首次超过生活垃圾产生量。全省共新增处理能力(焚烧和填埋)9.1万吨/日,新增规模化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能力0.6万吨/日,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截至2020年末,全省生活垃圾处理总能力(焚烧和填埋)约14.6万吨/日,处理能力较“十二五”末翻了近一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5%,设施数量和无害化处理总能力均居全国首位。焚烧处理能力迅速发展:新增焚烧处理能力7.3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提高了两倍以上,焚烧能力占比从34%提升到67%。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全链条分类体系逐步建立,示范创建工作稳步推开。存量垃圾治理进展明显:完成了40座县级以上、687座镇级垃圾填埋场和34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治理工作。运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监管机制不断完善,设施运营尤其是焚烧处理项目运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省内多个焚烧项目烟气排放指标优于欧盟标准。

  三、规划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在持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的基础上,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抓手,全面引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的物质回收和生物质能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焚烧处理能力、稳步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打造“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填埋兜底”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重要支撑。

  规划到2025年底:

  无害化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16万吨/日以上。

  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

  焚烧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焚烧能力占比达到80%以上;珠三角地区城市争取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尽早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全省地级以上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

  四、规划主要任务

  《规划》围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的目标,提出了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等任务;围绕我省行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特色特点,提出了提升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水平、打造设施共建共享格局、构建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体系等任务。主要任务要点简述如下:

  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类施策,全省因地制宜分梯度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行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五级联动机制,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分类体系。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按照全链条分类的要求,建设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完善乡村生活垃圾收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乡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建设美丽乡村。

  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十四五”期间,全省规划建成焚烧发电项目30个,新增处理能力51050吨/日,建设总投资约344亿元。其中,2021-2023年,规划建设焚烧发电项目24个,新增处理能力42350吨/日,建设总投资约275亿元。

  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底,建成的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广州、深圳市不低于20%,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不低于15%,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10%,规模化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实现地级城市全覆盖。

  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分拣处理中心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行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推动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率。

  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完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提高有害垃圾单独收集率,加快家庭源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规范处置。

  提升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水平:聚焦渗沥液处理突出问题,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完善渗沥液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渗沥液处理技术攻关和创新,强化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渗沥液稳定处理、达标排放。

  打造设施共建共享格局:做好区域统筹规划,鼓励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和处理效能。

  构建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控,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处理设施运行的属地监管和过程监管,充分运用法治监管手段,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构建全过程全方位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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