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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部署,9月25日-9月2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玮带队,赴河源、梅州两市开展调研督导工作,推动2022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审核指出相关问题和逾期棚改项目落实整改。
调研督导组一行与河源、梅州两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两市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完成、资金使用和逾期棚改项目落实整改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实地踏勘了河源市区城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梅县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三丰安置区、兴宁市福兴安置区三期项目等4个项目。
调研督导组强调,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真功夫扎扎实实推进。调研督导组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完成整改任务。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做好施工组织、资金使用、竣工验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如期保质完成资金绩效审核指出相关问题及逾期棚改项目等各类问题的整改。三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认真负责督促项目工地规范施工,在抓进度的同时强化各环节监管,严守安全底线。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高效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切实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