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2019-11-11  09:59    来源:本网

  一、起草背景

  工程担保是转移、分担、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重要措施,是市场信用体系的主要支撑,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当前,建筑市场存在工程防风险能力不强、履约纠纷频发及工程欠款、欠薪屡禁不止等问题,亟须通过完善工程担保应用机制加以解决。

  2019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为有力推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做法,我厅联合省直有关单位联合印发《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粤建市〔2019〕179号),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工作要求,及进一步归总明确各类工程保证保险的要求。

  二、主要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提出,要通过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适应建筑业“走出去”发展需求。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到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明显提升;工程担保保证人的风险识别、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银行信用额度约束力、建设单位及建筑业企业履约能力全面提升。同时要求,要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一要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二要大力推行投标担保,三要着力推行履约担保,四要强化工程质量保证银行保函应用,五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应用。

  为了促进工程担保市场健康发展,《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粤建市〔2019〕179号)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要求外,还要求:一要提高认识,确保担保制度落实;二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三要明确要求,指导各类工程担保有序开展,四要强化监督,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责任意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