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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和人防设计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11-11  18:30    来源:本网

  一、什么是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

  本文件所指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773号))。

  二、我省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和人防设计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情况

  原广东省人防办《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设计乙级、监理乙级、监理丙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具体管理措施的公告》(粤人防〔2018〕378号)明确,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行政区域范围内对“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以下统称人防设计)乙级资质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以下统称人防监理)乙级资质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2019年4月,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原由省人防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人防设计乙级资质审批事项转由我厅负责实施。为做好省人防办移交的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和人防设计乙级资质许可事项承接工作,我厅在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标准和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和人防设计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三、本通知主要内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和人防设计乙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明确了人防监理和人防设计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方式,申报和审批平台,新申请、延续办理流程,变更、注销办理流程和其他事项等五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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