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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解读
2018-07-24  16:42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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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促进我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双提升,2018年7月2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粤建节〔2018〕132号,下称《行动方案》),部署开展绿色建筑量质齐升行动有关工作。现就我省出台的《行动方案》解读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建筑量质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绿色建筑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出台促进绿色建筑数量、质量双提升的《行动方案》是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需要。

  一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美丽中国首先要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是适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期盼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践行绿色、生态、低碳的发展理念,更重要的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客观需要,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是促进节能减排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近年来,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能源消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双控”压力仍比较大。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我省积极开展绿色宜居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提升了人居环境品质,人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建造方式消耗了大量资源、能源,对环境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据报道,我国的建筑能耗、建筑用钢、建筑用水泥分别占全社会消费总量的30%、50%、60%,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约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约占各类垃圾总量的40%。从实践经验来看,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可以应对传统建造模式产生的诸多问题,是实现建筑节能减排和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途径。

  三是转型升级和建筑产业发展的需要。建筑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之一,2017年建筑业总产值已占全省GDP总量的12.65%,对地方财政贡献率达7%。发展绿色建筑有利于推动相关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产品更新换代,引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而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以及建筑产业更高水平地发展。

  二、《行动方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

  《行动方案》的目标分数量和质量方面。

  在数量方面,经充分调研论证,发展目标不激进,不保守,顺应近几年的发展态势,适度提升了发展速度,具体是:2018-2020年,全省城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三年累计达到1.8亿平方米。到2020年,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新建成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成建筑总面积比例达到60%,其中珠三角地区的比例达到70%;全省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达到160个以上;创建出一批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在质量方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从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的体制机制入手,以及建设的各个环节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提出切合实际的质量提升目标,具体是:到2020年,全省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健全,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全生命期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环节执行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认定机制和评价标识管理机制有效建立和实施;绿色建筑运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水平大幅度提升。

  三、《行动方案》工作任务的主要特点

  一是确立了确立分类递进的绿色建筑实施机制。2019年底前,实现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等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珠三角地区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应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二是建立了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环节的监管体制机制。工作任务从规划引领、设计贯标、施工管控和运行管理,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要求,强化了工作导向,可操作性强。此处,还强调了创新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倡导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发展岭南特色的绿色建筑,鼓励采取被动式节能措施,结合夏热冬暖地区的特点,将岭南建筑的天然采光、自然通风降温的特点融入建筑设计中。

  三是完善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认定管理机制。《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制度,修订《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将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下放给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逐步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委托或下放给第三方评价机构实施。

  四是制定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路线。2019年12月前,珠三角地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部开展能耗数据监测工作,应用省能耗监测平台或自有平台开展能耗监测,实现省、地级以上市能耗监测平台数据对接。2020年底前,实现所有地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共享和分析利用。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公共建筑用能价格差别化政策,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珠三角地区有条件的城市于2020年底前率先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推动高能耗的超定额的既有公共建筑实施绿色改造。

  总之,《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需要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将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作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加以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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