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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前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将对公众开放
2017-05-29  15:25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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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5日公布了《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2017年底前,省会城市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等将定期对公众开放。

  意见要求,2017年底前,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省会城市(区)具备开放条件的环境监测设施对公众开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选择一座具备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有条件的省份选择一座危险废物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

  //年底前,鼓励各省份在有条件的地级市选择一座环境监测设施、一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开放点;有条件的省份可新增危险废物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作为开放点。(南方日报网络版)

责任编辑: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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