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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未来城市理论研究课题“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006939799/2023-01058
  • 文号:粤建节函〔2023〕892号
  • 发布机构:本网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30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未来城市理论研究课题“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2-01  15:16    来源:本网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和我省有关工作安排,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我厅现组织开展未来城市理论研究课题“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要求,对标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发展目标,结合广东省情,开展“四好”建设总体要求和技术指引,“好房子”“好小区”空间模块图谱及建设标准,近零碳住宅、智慧住宅关键技术及实施路径,“好城区”全龄友好无障碍城市建设标准等6项课题研究。

  二、申报要求

  本次“揭榜挂帅”项目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对揭榜方不设行业门槛限制,揭榜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须遵循下列条件:

  (一)揭榜单位可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牵头单位为1家,参加单位不超过3家,每个申报主体牵头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二)揭榜单位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原创性,不得提交含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材料。

  (三)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

  (四)揭榜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揭榜方式

  (一)材料填报。揭榜单位按照揭榜任务书(详见附件1)填写未来城市理论研究课题“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申报书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扫描电子文件发送至:zjt_jnc@gd.gov.cn;书面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18:00前寄送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东座3221室。

  (二)评审遴选。由我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论证,通过会议评审的方式,对揭榜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择优遴选,并提出成功揭榜单位名单和评审意见。

  (三)对接洽谈。我厅与成功揭榜单位对接,揭榜单位按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

  (四)公示立项。我厅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推进项目立项和合同签订等工作。


  附件:1.未来城市理论研究课题“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未来城市理论研究课题“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30日  

(联系人:高远、张萍,联系电话:020-83133687、8313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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