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计划 |
1 | 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督管理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 | 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 |
2 | 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监督管理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 |
3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场随机抽查 |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条;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 | 建筑施工企业 | 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现场检查为主,非现场检查为辅 |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 |
4 | 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 | 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勘察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 是否存在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工程质量实体是否满足标准和规范要求。 | 现场检查为主、非现场检查为辅 |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 |
5 | 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检查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 | 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勘察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 是否存在违法发承包等市场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是否存在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结算支付工程款和收取保证金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履职执业行为。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 |
6 | 工程勘察设计(含消防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 |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一条; 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5.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条。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 | 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勘察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机构 | 是否落实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要求、落实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按规定内容进行施工图审查、依法依规发包和承揽业务。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 |
7 | 对房屋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2.《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第三条。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 | 招标人、投标人等相关主体 | 招标人、投标人等相关主体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