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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专家评审、技术咨询等工作,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建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热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愿意积极参加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专家评审工作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二)在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技术服务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或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熟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累计10年以上,或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管理工作累计10年以上,或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教学、培训工作累计10年以上;
(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推荐方式
以下两种推荐方式任选其一:
(一)各有关单位以水平高、声望佳、作风正为原则,严格把关,适量、从优推荐本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
(二)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推荐合适人员。
三、入库程序
(一)推荐单位按附件格式填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申请表》,并附上所推荐专家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执业证等复印件,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纸质版(多页均需盖章)寄送至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电子文件(Word版和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收件人:陈德高(请注明“推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
联系电话:020-83133686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3419房
邮政编码:510045
电子邮箱:jt_zac@gd.gov.cn(命名:推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单位+姓名)
(二)我厅综合汇总后,优选确定专家库成员。
四、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推荐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