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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006939799/2022-00595
  • 文号:粤建城〔2022〕182号
  • 发布机构:本网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05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2-09-14  11:33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市城镇燃气管理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我省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切实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粤建城〔2022〕28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要求,在综合有关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广东省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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