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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活动的通知
2021-09-15  15:49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21〕622号)安排,我厅定于2021年9月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办单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广州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活动时间。

  9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代表报到时间:9月23日下午13:00-13:50。

  (三)活动地点。

  腾讯广州总部大楼项目现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腾讯广州总部大楼)。

  (四)参加人员。

  1.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质量处(科)长;

  2.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3.广州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领导、质量科长及质监站负责人;

  4.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管质量工作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广州组织40人,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中山、东莞、江门各组织15人,其他地市各组织6人);

  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省市政行业协会、省建设工程监理协会及省检测鉴定协会有关人员。

  (五)活动内容。

  1.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2.现场观摩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腾讯广州总部大楼。该项目为广州市重点工程,建筑高度206.75m,采用框架核心筒+钢桁架结构体系。主要观摩亮点有:党建引领、质量管控标准化(工艺展示、质量管理标准化展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BIM技术应用(临建布置、总平面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模拟、BIM技术可视化交底、施工模拟、钢结构与机电幕墙深化设计等)、超高层建造技术(小面积双核心筒建造施工技术、液压爬模下挂平台提升设备、核心筒钢筋超层绑扎及多工序穿插施工技术、边柱防护屏技术、钢结构连廊整体提升技术)、新技术应用、总承包管理、高效建造、精益建造、智慧建造(智慧工地管理系统)。

  二、“质量月”项目观摩活动安排

  “质量月”活动期间,我厅组织录制了6个观摩项目的视频,着重介绍观摩项目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新技术应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应用、装配式施工、绿色施工、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施工工法应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和广东建设报、省建筑业协会、省市政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可自主选择观摩项目进行线上线下观摩。观摩项目组织工作分别由广州、深圳、东莞、揭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项目单位承担。具体观摩工程概况、交通指引及观摩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参加“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会人员情况,并于2021年9月17日下班前填写《“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会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传真:020-83133587,电子邮箱:jt_zac@gd.gov.cn)。同时,请参会人员及时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报名。

  (二)请观摩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观摩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从严控制场内人流、规模、频次、聚集度,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订应急预案,保证不出现任何问题,全力确保“质量月”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和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或委托相关行业协会)按照观摩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组织本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质量工作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前往观摩项目,并于出发前3天与观摩项目联系人联系。

  (四)参加观摩活动人员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如会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或者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且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会。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时,须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等信息。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五)参加现场观摩交流会和观摩活动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附件:1.观摩工程概况、交通指引及时间安排(略)

     2.“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会报名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4日  

(联系人:潘泽军,联系电话:020-83133733,邮箱:jt_za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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