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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1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1-07-12  17:03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决定举办2021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和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方面的积极作用,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的南粤工匠、大国工匠等工匠人才,引导住房城乡建设广大产业工人勤于钻研技术、练就过硬本领,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三)协办单位。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广东讯通高科技有限公司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设立竞赛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负责大赛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详见附件1)。各工作机构职责如下: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赛务保障等工作,代表竞赛组委会印发竞赛的后续相关通知,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竞赛技术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竞赛工种的技术文件、试题命制、现场裁判等各项赛务工作。

  3.竞赛监审委员会由竞赛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等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共同组成,负责大赛试题保密、现场监督、仲裁等工作。

  三、竞赛工种

  本次大赛为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共设两个工种,分别为:砌筑工和工程测量员。其中本次工程测量员竞赛同时作为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其中一项赛事,本次砌筑工竞赛同时也作为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的广东省选拔赛。

  四、竞赛时间、地点

  本次大赛定于2021年8月25日-27日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东路38号)举行,报到时间为25日上午10:00-下午15:30。

  五、竞赛内容与方式

  (一)本次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两部分组成,竞赛内容均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按照省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实施,根据本次大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二)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

  (三)实际操作比赛以选手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其中砌筑工实操由每个选手独立完成实操考试内容;工程测量员实操由参赛队选手共同完成实操考试内容,实操成绩由两个选手共享。竞赛所需仪器设备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全站仪型号为南方测绘NTS-342R10A,水准仪型号为南方测绘电子水准仪DL2007)。

  (四)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均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每个参赛选手的总成绩按照3(理论):7(实操)的权重计算。

  (五)砌筑工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下列顺序排定名次:实操成绩高者列前→实操完成时间短者列前→实操尺寸评分项得分高者列前→实操垂直度评分项得分高者列前→实操细部评分项得分高者列前→实操平整度评分项得分高者列前。上述方法仍然无法排定名次的,则加赛理论知识,直至赛出个人总成绩前15名选手。

  (六)工程测量员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以实际操作完成时间短者排名靠前(同队选手个人总成绩仍相同时,以组长排名靠前)。上述方法仍然无法排定名次的,则加赛理论考试,直至赛出个人总成绩前15名选手。

  六、参赛人员

  参赛选手应是在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一线在职职工(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以及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大赛(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人员,可以参加本次的砌筑工竞赛,列为特邀选手,特邀选手不占用各参赛队报名名额,其成绩不计入参赛队的团队成绩,也不参与本次竞赛的成绩评奖,只作为选拔我省参加国赛选手使用)。

  七、组队与报名

  (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中央在粤及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赛,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每个工种各选拔组织2支参赛队,其他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个工种须各选拔组织1支参赛队。

  (三)中央驻粤及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可单独组队参加相应工种的竞赛;中央企业驻粤分支机构可单独组队,也可参加所在地市的代表队。

  (四)各工种代表队组成:

  1.领队1名(可兼任本单位多支参赛队的领队)。

  2.技术指导1名(原则上不得兼任不同工种的技术指导)。

  3.选手

  (1)砌筑工每个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

  (2)工程测量员每个参赛队由2名选手和2名辅工组成,辅工不计算成绩也不参加理论考试,只在实操比赛时作为本队两名参赛选手的助手,负责前后视点立尺和司镜工作。

  (五)各参赛队请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专用电子邮箱(zjt_gh@gd.gov.cn)。

  1.参赛报名表(附件3、4、5)。

  2.参赛选手的近期免冠白底大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并注姓名)。

  3.各参赛选手5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及用于网络投票用的工作照电子版1张(照片须是与参赛工种相关的工作照,画面清晰,文件大小在0.6M以上,jpg格式)。

  八、大赛宣传

  (一)竞赛组委会将在省有关媒体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版(http://zfcxjst.gd.gov.cn)和行业版(http://www.gdcic.net)以及微信公众号“广东建设信息网”上开设专栏,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竞赛的相关信息、对各参赛代表队选手进行宣传介绍并开展参赛选手人气网络投票等。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报送各地各单位开展初赛(选拔赛)的相关宣传图文,共同做好大赛的宣传报道。

  九、大赛奖项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

  (一)个人奖。

  1.砌筑工竞赛,总成绩第1名且所在单位已成立工会组织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过“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

  2.各工种竞赛个人总成绩前5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竞赛成绩名次证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得过“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砌筑工竞赛个人总成绩前5名的选手,还将由省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发文通报。

  3.各工种竞赛个人总成绩6-15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优秀选手”奖状。

  4.本次大赛的参赛选手,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可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竞赛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并且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需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的实施办法出台之后方可按规定办理)。

  5.对各工种网络投票票数排名前5名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奖状。

  (二)团体奖。

  1.各工种团体总成绩(2名选手总成绩之和)前3名的代表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名次奖牌;对4-8名的代表队,颁发优胜奖牌。

  2.对本次大赛中参赛及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状及奖牌。

  3.对本次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突出贡献奖”奖状及奖牌。

  十、其他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组织工作,加强与本地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认真组织选拔选手并组队参赛。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符合单独组队条件的参赛单位,请指定一名联络员与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工作对接,并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联络人回执(见附件2)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zjt_gh@gd.gov.cn)。

  (二)各参赛队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参赛队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并严格遵守本次大赛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

  (三)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为便于做好竞赛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大赛的住宿、用餐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协调安排。其中,砌筑工参赛队请与省建设教育协会确认食宿事宜;工程测量员参赛队请与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确认食宿事宜。

  (四)本次大赛的赛务保障工作由省建设教育协会和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共同负责。

  (五)各参赛队伍应统一着装(服装由各参赛队自定),并按技术文件的要求携带竞赛用具等物品。选手安全帽颜色统一为黄色,工程测量员辅工安全帽统一为蓝色,领队及技术指导安全帽统一为白色。

  (六)本次大赛中,砌筑工成绩突出的选手,将组队集训并参加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被选中的选手及其所在单位应配合集训并保证选手能参加国赛。

  (七)本次大赛的后续通知及各工种的技术文件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代章)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联系人:史红杰,联系电话:(020)83133617。

  2.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联系人:吴文楚,联系电话:(020)86387336。

  3.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联系人:吴花,联系电话:(020)83514408。

  附件:1.2021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21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联络人回执

             3.砌筑工竞赛报名汇总表

             4.工程测量员竞赛报名汇总表

             5.各工种竞赛选手报名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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