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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05-31  22:32    来源:本网

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清远市水务局(水利局),汕头、河源、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汕尾、肇庆、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5月30日至6月1日我省粤北、珠江三角洲、粤东市县有暴雨局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未来5天雷雨时伴有短时强降水,局地8级左右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我省于5月31日08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筑牢底线意识,迅速进入防御临战状态,坚决落实责任

  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防总的工作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强化防大汛、抢大险的责任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层级责任,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再次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1〕112号)要求,深入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21〕25号),全面分解城市排水防涝责任,确认责任到岗、到人,层层抓好落实,防范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细化隐患排查,扎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工作,防范内涝风险

  要切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工作,积极做好汛期应对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不留盲区,再次对城市内涝积水隐患进行排查处置,抓紧督促整改,对暂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专门处置方案,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一是积极做好城市管网、河道清淤工作,加强内河涌、河湖水系的疏浚,及时排空湖泊、湿地等受纳水体,发挥其滞渗、调蓄和雨水排放等作用,保障城市汛期排水通畅。二是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立交桥、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城市内涝隐患重点区域逐一制定除涝方案,加强应急值守。三是加强应急抢险工作,按照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应急物资和抢险人员,防止因暴雨内涝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四是加强供水厂、变电站、排水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度汛防护工作,强化垃圾填埋厂、建筑余泥场等堆埋场所的管理,划定防护范围,防止滑坡、水体污染等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协调联动,加强汛期信息报送共享工作,做好应急值守

  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水汛情发展,全面落实城市防汛应急制度。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转发城市排水有关部门、单位,对可能出现涝情险情作出提醒,为设施运行、应急处置等提供支持。主动与水利部门做好衔接,明确汛期河湖控制水位,及时腾空,确保排水通畅,避免外洪倒灌。要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有关人员、设备、物资,确保应急处置有条不紊。严格执行汛期应急值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险情,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汛期发生灾情险情的城市,务必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报送我厅,于2天内将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应对措施报送我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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