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信息公开 > 文件通知
  • 名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粤价〔2000〕157号文的通知
  • 文号:粤发改价格函〔2021〕150号
  • 发布机构:广东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人防办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4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粤价〔2000〕157号文的通知
2021-01-25  11:37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人防办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人防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人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435号),规定调整后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原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157号)同时废止。

  请各地对依据粤价〔2000〕157号文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修改。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