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信息公开 > 文件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
2019-01-14  11:12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现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计价依据实施之日起,原《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4)》《广东省建筑节能综合定额(2014)(安装分册)》《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同时停止执行。

  本计价依据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房屋建筑与装饰、市政、通用安装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自2019年3月1日起,凡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均执行本计价依据;2019年3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市政、通用安装与园林绿化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本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