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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 文号: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08日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2020-02-11  18:35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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