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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对我省建筑业企业完成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专项验收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2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专项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建市函〔2016〕1281号)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3314号)》要求,2019年10-11月我厅对申报新技术应用成果验收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进行了专项验收评审。经验收评审,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等18项工程通过了“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2019年第二批)专项验收,现予公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作,充分发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在实际应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指导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广泛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在政府投资项目、绿色建筑等各类试点示范项目中应优先推荐使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各类优质工程的评选应优先从“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中选取,以提高优质工程的科技含量。
二、要广泛宣传推广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经验和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将新技术应用,落实到地方建筑工程具体项目中。要及时收集和掌控各项工程建设项目新技术应用落实情况。
三、获得“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荣誉的建筑企业,要认真总结本工程应用新技术的经验,再接再厉,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断提升建筑施工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附件:通过专项验收的“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2019年第二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