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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和2018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 文号:粤建计函〔2018〕671号
  • 发布机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18年03月22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和2018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2018-03-26  13:46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市交通局(交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关于做好城乡建设2017年年报和2018年快报工作的通知》(建计统函〔2018〕4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城乡建设统计2017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及2018年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安排

  (一)统计内容。

  1.2017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执行新修订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8〕19号,以下简称《制度》)。城市(县城)建设的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公用事业价格和标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机构和人员等。

  2.村镇建设的统计内容包括村镇概况、规划管理情况、房屋建筑情况、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投资情况等。

  (二)执行范围。

  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和县、建制镇。所有投资建设或经营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单位、有关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均需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并报送至当地城乡建设统计归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汇总。

  (三)填报方法。

  1.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一部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其中,公共设施管理业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内容包括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统计范围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以及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

  2.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等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二部分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四)统计信息系统网上填报。

  2017年城市(县城)建设和村镇建设统计系统使用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系统。统计系统从今年开始使用电子数据通过城乡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联网直报,系统地址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 统计 ——统计信息系统登录——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2017版),用户名和密码设置已于2018年1月中旬由省建设信息中心组织的布置会上进行了具体安排。

  二、数据报送要求及方式

  (一)数据报送工作进度安排。

  1.2017年年报综合报表及年报基层数报送要求。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要求,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4月初组织集中审核,我厅相应明确报送工作进度如下:

  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制度》规定的表式,组织填报单位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同时应完成本地数据的汇总和初审工作。2018年4月2日-13日期间,填报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修改,上级填报单位务必督促下级填报单位逐一进行网上核实、修改。填报单位于2018年4月15日前按照审核意见完成核实和修改工作,并完成第二次审核。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8年5月10日前根据第二次审核意见完成核实和修改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向我厅函报最终定稿数据。

  2.2018年城市建设统计快报报送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制度》规定的表式,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2018年城市建设统计快报电子件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我厅不再另行通知。

  (二)数据报送方式。

  1.纸质报表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城市、县城、村镇部分分别装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向我厅报送。

  2.电子文件和纸质打印报表必须同时报送。

  (三)编报说明。

  在报送年报数据的同时,请对行政区划及其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化的数据及变化原因等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并在软件管理信息系统编报说明页面填写上报编报说明,各市由汇总部门统一在软件汇总编报说明内汇总反应相关变动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为顺利完成年报填报和汇总工作,布置培训等具体由省建设信息中心组织安排。在统计报表填报和汇总中如有疑问,请直接与省建设信息中心或北京久其软件股份公司联系。

  三、组织实施

  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城乡建设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组织做好统计报表工作,严格按照报表制度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填报数据,规范报送报表。

  (一)高度重视。城市(县城)建设和村镇建设统计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观念,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计工作的领导,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大培训力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好相关组织协调、报表填报、数据审核及报表数据的衔接,加强管理,确保统计质量,按要求及时上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共同做好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汇总和信息共享工作。2017年城建统计工作凡逾期不报,延误全省汇总上报工作的,我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具体填报人要增强统计工作的责任心,求真务实、精细准确、勤奋高效;单位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要承担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错报、漏报、瞒报、不报的行为,对统计数据造假作假的,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人:冯育文,联系电话:(020)87250824、87255514,电子邮箱:229355540@qq.com,省建设信息中心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12,邮政编码:510055。

  2.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程展

 

  附件: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统计工作人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江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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