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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
  • 文号:粤建科函〔2017〕3465号
  • 发布机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17年12月04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
2017-12-06  17:41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号)认定北京市等30个城市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95个企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我省推荐的深圳市成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成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圳市和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及时向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年度报告,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

  二、深圳市和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行动,加强对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广泛宣传推广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的经验,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同时,以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培育和创建一批发展目标明确、产业基础较好、技术先进成熟、研发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注重装配式建筑相关人才培养培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积极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推动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江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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