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凸显岭南文化和地域特色,展示古驿道历史文化信息,我厅组织编制了《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设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规范构建古驿道标识系统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本地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启用古驿道标识系统的重要意义
标识系统集指引方向和位置、识别公共设施、警示服务、地域文化、艺术美感等于一体,是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群众和社会各界认识、了解古驿道最直接的途径,对于指导使用者合理使用古驿道、塑造古驿道的统一形象、提升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地应予以高度重视,将标识系统的设置、更新、养护和管理统等纳入古驿道保护与利用规划和建设中。
二、构建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的工作要求
(一)标识内容应在满足刚性要求的同时,突出本地特色。《指引》提出标识系统的标志、规格、色彩、字体等是刚性要求,各地应严格落实。标识系统的指导性内容要做到因地制宜,在材质选用、布局设置、信息分类登载等方面,要充分结合本地自然、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内容,丰富古驿道的内涵,注重历史信息的重视,并充分考虑游客旅游需求和安全保障。
(二)标识的制作和设置要落实生态化、本土化、人性化、信息化的要求。标识设置要坚持生态优先,遵循生态、自然、和谐的原则,充分考虑标识本身与古驿道及其他景观的关系。在材料选用、制作安装等环节,注意就地选材、取材,使用经济耐用的材料。在标识布局、设置时,要注重体现整体性和连续性,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的心理习惯和视觉习惯。此外,标识系统的制作和设置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广互联网+、大数据、云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
三、切实加强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的宣传工作
要通过媒体、网络和策划活动等途径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和公众对古驿道标识系统的认知度,提升南粤古驿道的标志性形象。
各地在标识系统构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8日
(联系人:牛丞禹,联系电话:020-83373570,传真:83373570)
责任编辑:凌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