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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7-02  09:04    来源:本网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美丽圩镇建设,推动我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提案》(第20250366号)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你们提出实施以聚焦风貌、面向高品质实施落地的“综合型建设实施方案”作为重要手段推进广东美丽圩镇建设的建议,我们十分赞同,并致力于开展相关工作。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部署要求,聚焦圩镇的建设运营管理、风貌品质提升、体制机制创新等任务,扎实推进美丽圩镇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高要求深挖地域特色,推动美丽圩镇建设运营提质升级。一是建立健全美丽圩镇建设运营动力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美丽圩镇建设运营动力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17条措施推动各地以加快美丽圩镇建设和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为目标,构建多主体参与、全要素整合、多元化投入、全过程管理、全方位保障的美丽圩镇建设运营格局,推动打造产业兴旺、发展有序、舒适宜居、功能完善、生活便捷、治理高效的现代化美丽圩镇。梳理总结可复制机制清单,编制2批《广东省美丽圩镇建设运营案例集》,通过专题培训、技术专家实地调研指导等形式,推广圩镇建设运营经验和模式。二是推动圩镇运营管理前置。鼓励引入专业运营机构参与圩镇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做实做优项目市场化运营前置准备。指导各地精心谋划圩镇总体品牌定位,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提升镇域品牌影响力。推动圩镇品牌定位、业态落位提前融入规划设计、项目策划和工程建设等环节,在项目策划和设计阶段,统筹考虑后端运营招商条件、配套设施、运营管理等需求,确保圩镇建设资金、设备等精准投放,夯实“全生命周期”闭环运营管理基础。三是探索圩镇存量公房盘活利用。指导各地全面梳理圩镇存量资产情况,建立台账,加强对乡镇标准厂房、商铺店面以及闲置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圩镇旧有资源转化,鼓励优先盘活老“七站八所”等存量公房,以合并建设、以租代建等形式打造圩镇客厅、文化地标、休闲节点等,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建设成本,推动市场主体全过程参与公房盘活项目的“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四是推动圩镇文化资源活态传承。引导各地突出山水本底,留住乡愁,开展镇域山水林田湖草海等要素摸查统计工作,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做好圩镇历史风貌管控,以文物资源评价较高的区县及乡镇为重点区域,带动形成历史文化片区,强化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持续开展圩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加强圩镇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将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打造为网红打卡地,开发特色文化品牌,推动古城、老街、老建筑等“老地标”变成“新名片”。

  (二)高质量开展精品设计,推动美丽圩镇风貌品质持续提升。一是推动圩镇整体风貌提升。部署全省乡镇编制建设规划,组织完成第一、二批典型镇建设规划成果集中审查。构建圩镇风貌规划设计体系,印发《广东省圩镇风貌设计导则(试行)》《广东省城镇家具建设指引(试行)》,指导各地扮靓圩镇颜值,塑造特色风貌。要求各地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圩镇建设项目谋划,聚焦塑造特色鲜明的圩镇风貌,重点抓好“七个一”项目建设,提升美丽圩镇建设水平。开展“粤美乡村”风貌设计大赛,指导各地打造一批“岭南味、乡土气、时尚感、未来范”的个性化场景。二是探索建设精品公共空间。重塑“烟火圩”,指导各地结合圩镇主要道路、商业街、步行街等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美丽示范主街,开展主街风貌设计和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开展农贸市场提升行动,优化空间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智慧农贸市场”。全省圩镇建成示范主街1037条、改造提升农贸市场1498个,持续汇聚圩镇“烟火气”。留下“旧记忆”,推动美丽河道、绿美生态小公园、小广场、小球场建设,因地制宜利用街头转角空间和闲置用地建设口袋公园或街头文化活动空间,融入本土文化元素和地域特色,为居民休闲游憩提供“精而美”的高品质公共空间。三是彰显圩镇公共建筑文化底蕴。指导各地在圩镇公共建筑设计中注重空间立体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彰显地域文化特色,力争实现建筑特色化、街区景区化、空间明净化。鼓励各地突出美丽圩镇客厅等“小亮点”,创新展现圩镇历史沿革、文化底蕴、规划布局、建设成效等,发挥文化传承、对外宣传作用。全省圩镇建成914个圩镇客厅,有力推动文化保护和业态复苏。鼓励优先盘活利用圩镇内老旧公共建筑,让闲置资产“活起来”,如清远市利用“七站八所”及既有文化空间打造了43个圩镇客厅,唤醒圩镇独特“文化记忆”。四是推动圩镇农房风貌提升。关注“基本面”,印发《广东省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技术指引》《广东省农房工程设计图集》,加强技术帮扶指导,鼓励各地塑造本地民居独特风貌。举办装配式农房设计大赛,推广新型农房建造方式。持续推进23个省级农房建设试点行动,召开全省农房建设试点交流会,组织勘察设计大师、专业技术团队提供专业指导。开展25个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印发工作指引和风貌管控要求,举办“光伏+建筑”农房设计大赛,征集优秀案例,带动全省建设改造光伏农房约4万户。

  (三)高效能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美丽圩镇制度保障见行见效。一是探索驻镇首席设计师制度。印发《关于探索建立驻镇首席设计师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驻镇首席设计师+技术指引”的风貌设计服务模式,加强“规划-设计-建设”全过程的力量支撑,指导各地按照“创新模式、重点指导、全程服务、持续跟踪”的原则,探索建立驻镇首席设计师制度。鼓励从省内外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省行业协会、“双百行动”中省内优质高校院所及其他专业技术团队中选聘高水平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参与。二是引导建筑业企业助力圩镇建设。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推动建筑业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部署建筑业企业助力帮扶镇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指导圩镇结合地方特色、产业优势等,与企业共同谋划一批建设项目,培育县镇村经济新增长点,推动形成“央企带头、国企跟进、民企积极参与”的格局。全省有1646家建筑业企业与乡镇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确定4473个结对帮扶项目,投资金额超500亿,计划帮扶金额超40亿。三是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安排典型镇培育资金122.2亿元,已下达96.04亿元,重点支持圩镇建设,指导地方申请专项债券,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创新社会资本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多种方式参与圩镇建设运营。四是重视本地人才培养运用。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修编我省专用培训教材,联合人社部门完善培训管理机制,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省新增培训合格发证的乡村建设工匠约2.23万人。着力培育乡村运营人才,举办“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与农村职业经理人面对面对接会。加强人才政策支持,探索“县编镇用”等方式推动专业急需人才下沉,县级建立编制“周转池”,为圩镇建设运营持续输送人才。支持青年人才返乡创业,优化人才入驻配套服务,营造圩镇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积极吸纳你们所提意见建议,发挥职能作用,聚焦美丽圩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原因、分析对策,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快美丽圩镇建设,推动我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推进美丽圩镇建设运营管理取得新突破。一是建立健全美丽圩镇建设运营动力机制,印发系列圩镇建设运营案例集。推动各地打造现代化美丽圩镇2.0版本,在实现干净整洁、面貌改善的基础上,推动运营前置,强化精细化闭环管理,引入专业运营公司,推动产业导入升级,提升圩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二是强化圩镇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推进圩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划定工作,推进历史文化名镇中的文物普查,加强圩镇中古老建筑、老旧房屋等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保护,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加强圩镇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指导地市精准谋划培育保护利用提升项目,多渠道筹措保护利用资金,打造文化IP,培育文化产品,以文化赋能当地历史遗产活态传承,提升圩镇文化软实力,推动岭南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二)推进美丽圩镇风貌品质提升取得新成效。一是开展第三批典型镇建设规划成果集中审查,指导各地做好总体风貌设计,提高圩镇整体风貌管控水平。推动各地通过美丽圩镇“七个一”等精品项目建设,进一步展现地方特色,凸显文化内涵。探索运用本土材料和低成本模块化设计,突出科技与美学,为群众提供“精而美”的高品质公共空间。持续开展“粤美乡村”风貌设计大赛,带动各地展现特色风貌,塑造彰显岭南美学的圩镇形象。二是做好乡镇“培育、巩固、扩面、提高”工作,巩固第一、二批典型镇培育建设成效,开展第三批典型镇培育建设,推动全省乡镇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长长久久”目标。三是持续推进农房建设试点,进一步健全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大试点地区有益经验在全省推广力度,鼓励各地提炼本土文化要素,形成独特风貌设计语言,推动圩镇农房风貌整体性提升。突破传统建造方式,研究推广装配式农房、光伏农房,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出台配套标准和政策,开展广东省“光伏+建筑”农房设计大赛。

  (三)推进美丽圩镇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一是探索深化驻镇首席设计师制度,吸引一批高水平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参与,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选取1-2个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的中心镇试点实施,逐渐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后期进一步推广施行。鼓励各地邀请知名建筑师和艺术家参与重点公建项目,利用大师知名度提升圩镇影响力。二是推进建筑业企业助力,完善央企助力工作机制,建立助力名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地市完善助力项目资金筹措、并联审批、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机制。引导建筑业企业发挥技术、资金、人才优势,以“公益+微利”“市场化+公益”等方式参与县镇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风貌提升和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各地进一步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创新社会资本投融资模式。三是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加大本土能人和当地居民的参与力度,注重提升本地工匠的美学素养和对传统文化的理解认同。完善培训和管理政策制度,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乡村建设工匠等级认定,为农房和乡村建设提供本土人才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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