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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广东省大力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税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推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不断完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培育壮大产业链和产业队伍,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加大宣传宣贯力度,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政策配套和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引导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先后出台《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等一批法规政策文件,提出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并对政府投资项目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要求等具体举措。发布《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行业规划,推动全省21个地市全部出台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17个地市出台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并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列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引导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二是建立省市区联动推进机制。省级层面每年制订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建立发展装配式建筑定期公布制度,对发展装配式建筑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督促指导。市级层面部分地市建立了住建部门牵头、自然资源和发展改革等多个部门参与的“横向”联系工作机制以及市、区(县)两级联动的“纵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交流和部署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区(县)级按照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分解到具体地块,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用地保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工业用地供给;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制造业当家用地保障的通知》,强化项目集聚发展,推动工业项目进园区;创新机制,推行多种供地方式,出台支持建设标准厂房和保障企业生产空间等保障制造业用地的十项举措;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规定,鼓励、推行“标准地”“带项目”“带方案”、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保障包括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内的制造业生产空间。四是加强税收政策支持。省税务局成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退税减税政策问题快速反应、税费政策建议收集、统一税费政策口径等常态化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构建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优惠政策“免申请即享受”机制,简化享受程序、精简申报资料。向纳税人“点对点”推送政策红利账单,依托税费支持政策“3个100”直联机制收集意见建议,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走流程 听建议”活动,让纳税服务更有温度、市场主体更有获得感。在出口退税方面,省税务局狠抓出口退税“按时办结率”,持续巩固深化“无纸化扩围、备案单证电子化、报表单证简化”等举措,推出三大方面12项出口退(免)税服务举措,助力企业享受退税相关政策。
(二)突出科技支撑和标准引领。一是强化科技支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协会专家库,支持地市建立本地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发挥专家智囊技术支撑作用。依托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和行业骨干企业开展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蚀以及钢结构围护体系、材料性能和连接工艺等的技术研究,将“库马克大厦装配式钢结构轻板建筑应用技术”等22个项目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涌现了“中建钢构GS-Building”“中建海龙mic”和“榫卯-钢混凝土组合装配式结构体系”等一批国内领先的钢结构技术体系。省科技厅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现代工程技术”专项设置了“绿色建筑工程及工业化应用”专题,支持装配式建筑相关重点研究项目,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产学研合作,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及建筑材料的科技攻关。二是标准创新引领。出台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对部分评分项进行细化,对标准化设计、绿色与信息化应用、施工与管理等内容给予加分,并提出基本级评价等级,不盲目追求高装配率和高竖向预制比例,更好地体现了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特色。发布实施《钢结构设计规程》《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技术规程》《钢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箱式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技术规程》等5项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对钢结构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要求进行规范。编制《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和《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指南》,引导钢结构构件标准化生产和设计,提升建造品质。
(三)推进产业链补链强链。一是优化产业布局。支持各地整合资源,以设计、施工、研发为核心,培育覆盖建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指导广州推进实施“链长制”,印发《广州市构建“链长制”推动建筑业和规划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22-2024)》,发挥链主企业主导作用,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平台为抓手,锻长板、补短板、强企业,政府集中要素扶持协调解决关键技术和制约瓶颈,将点状的产业分布发展成链状的整体产业生态聚集;佛山市南海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省级建筑产业集聚区建设,构建以建筑业为主导,以泛家居、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设计创意四大产业为协同,金融、咨询、商业等现代服务业为配套的“1+4+X”产业体系,营造建筑业企业集群发展生态。支持广东省钢结构协会等行业协会积极团结行业企业,实现资源互补与合作共赢,加快钢结构产业链的融合发展。二是开展产业基地建设。建立中建钢构有限公司1个国家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广东友联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等4个省级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宝武钢铁集团在广东建设专业钢构件生产基地,推动各地布局建设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全省17个城市建立了部品部件生产基地,2022年底全省有配式钢结构构件生产企业32家,生产线113.5条,设计产能210.7万吨,实际产量115.2万吨,基本形成与工程建设规模相匹配的部品部件生产能力。三是推动智能建造。推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培育了库卡、汇川、拓斯达、博智林等一批全国工业机器人50强企业。推广建筑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推动广州、深圳、佛山入选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在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标杆企业以及研发推广建筑机器人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打造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和范例,发布了第一批42个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和74个省级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助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技术升级。四是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向国家认监委推荐绿色建材认证检测机构,截至2023年2月,广东省共有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机构6家,广东企业共计获得全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154张,占全国发证总量近1/5。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组织绿色建材下乡企业及产品深入县级城市,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扩大宣传影响,提振建材市场,促进绿色消费。
(四)加强产业队伍培育。一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装配式建筑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支持深圳市在国内率先创设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支持行业协会和地市积极开展专家库建设,打造高水平专家队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成包括工程技术人才系列以及建筑工程技术人才在内的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任务,每年开发制作公需科目视频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为全省包括建筑业在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学习服务,2022年度共培训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5900多人次。二是开展技能培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托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立实训基地,认定4个省级装配式建筑(教育培训类)产业基地,开展“课堂教学、操作培训、技能鉴定”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实训;连续三年举办全国技能大赛广东赛区选拔赛,选拔混凝土构件制作、装配和灌浆等技能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面向装配式建筑产业等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公益性免费培训服务。同时,开展建筑类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砌筑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建筑业相关职业(工种)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等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相关职业(工种)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为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提供了依据。三是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建筑业相关专业纳入省级重点、特色专业申报范畴,共有6所技工院校的建筑施工管理等8个专业申报为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全省20多所技工院校开设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建筑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等近10个专业,在校生超过8000人,形成了由预备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组成的完备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五)推动项目实施。一是大力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各地市充分发挥钢结构强度大、自重轻、刚性好等特点,在公共建筑和大跨度工业厂房中重点发展钢结构,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探索在住宅中采用钢结构技术体系。全省建立了中建钢构大厦等4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和湛江东盛路南侧公租房项目1个国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在全省树立了标杆作用。2022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7042万平方米,其中钢结构建筑1446.80万平方米、装配式钢结构住宅项目11.06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建筑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20.54%。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过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引》,对装配式项目施工准备、安装管理和质量验收等过程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指引。加强检验机构建设,推动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国家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督检验(广东)中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装配式工程建设日常监管,推动装配式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提升。三是拓展应用场景。在应急场景中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广州、深圳、珠海、清远等市开展了装配式应急医院、方舱医院、隔离板房和装配式围挡的建设。广州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应用装配式技术;结合“厕所革命”和垃圾分类工作,建成装配式公厕300多座,垃圾分类环保驿站10余座;广州地铁、深圳地铁在车站建设、地铁站上盖TOD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以中集集团和中建科工为代表的装配式建筑企业积极拓展钢结构模块化建筑应用场景,已在全球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产品和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的建议客观地分析了我省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若干工作建议,对我省进一步做好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完善政策体系。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完善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包括钢结构装配式在内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和关键技术发展路线进行引导,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区域布局、重点任务和监管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二是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做好《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的贯彻实施,推动发展装配式建筑相关支持政策落地,定期调度新型建筑工业化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三是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凝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强化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优良的税务营商环境。
(二)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研究制定《“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支持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开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体系和生产设备、施工设备、机具及配套产品的研发,鼓励企业加强在钢结构建筑体系、高性能高效能高耐久等新型材料、绿色低碳及运维等领域的研究攻关力度。将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研究列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范围,支持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重点关键技术申报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择优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和华夏科学技术奖等建设领域科技奖项。支持具有本土特色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二是继续完善标准体系,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编制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发布《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指南》和《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建立装配式建筑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引导提升构件生产标准化和设计集成化水平。加快推进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修订,适时更新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定额,为政府投资工程实施装配式建筑提供造价依据。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协同发展,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大湾区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
(三)打造多元主体参与的产业集群。一是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研究修订《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对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相关要求进行优化,争取将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纳入省级评比表彰目录,开展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创建工作。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链“链长”。二是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建立政府、行业协会、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参与的联合创新机制,统筹发展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支持各地市结合本地产业特点,明确钢结构装配式产业发展重点,推动细分领域特色发展,增强产业配套能力。继续指导地市根据本地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建设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确保产能满足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智能建造、大数据、BIM技术、智能化与装配式建筑的深度融合发展。三是全面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广州、深圳、佛山建设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辐射带动全省。广泛试点应用智能建造技术,完善智能建造评价体系,创新智能建造产业生态。聚焦研发应用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工程设备、数字化设计软件、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智慧施工管理系统,构建智能建造新技术成果库,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基于BIM技术的房屋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推进该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等领域的应用。
(四)培育壮大产业队伍。一是优化产业人才队伍供给和结构。重点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技工院校发展建筑业相关专业,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申报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加强与建筑企业在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员工培训等各方面的深入合作。定期更新继续教育学习指南内容,促进行业从业人员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二是继续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加大建筑业相关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力度,支持有影响力的建筑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备案成为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畅通建筑产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继续加强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培养培训工作,着力培养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持深圳市继续探索开展装配式建筑职称评审工作,为行业输送高水平专业人才。
(五)推动装配式建筑增量扩面。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通报,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带头实施装配式建筑,引导房地产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推动全省装配式建筑增量扩面。支持地市开展示范引领行动,打造一批技术先进、效益突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标杆项目。二是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装配式项目的监管力度,抓好装配式建筑施工验收相关技术规程的落实,按照国家、行业和省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加强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关键工序施工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施工质量和整体安全性能。三是在农房建设中推广装配式建筑。开展广东省装配式农房设计大赛,通过征集评审形成一批适合我省农村建设特点、满足农民建设需求的农房图集。引导农户在新建或翻建住房时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以点带面推广装配式农房。
(六)加强宣传宣贯。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讲。结合装配式建筑现场观摩、座谈会、交流会等,加强装配式建筑政策法规宣讲,提升对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的认知和理解,调动各地主管部门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积极性。二是加强技术标准宣贯。支持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开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邀请标准主编专家讲授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实施中的难点问题,提升相关标准的实施水平。三是加强社会宣传。支持举办装配式建筑技能大赛、主题论坛、展会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提高从业人员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结合建筑节能宣传月等平台,加强钢结构建筑的宣传普及,把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用户得房面积增加、住宅的抗震性能更好、建造工期缩短、材料可以回收利用、工厂化生产的构配件质量更有保障等消费者看不到、暂时感觉不到的综合优势展现出来,转变消费者的观念,营造各方共同关注并积极推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