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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3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8-03  17:02    来源:本网

史杰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立法层面研究制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及行业标准相关条例的提案》(第20220631号)收悉。经综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我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标准体系,积极推进行业标准化进程。近年来,我省在国家标准《社区服务指南 第9部分 物业服务》(GB/T 20647.9-2006)基础上进行细化,批准发布《物业服务 办公楼服务规范》(DB44/T 1517-2015)、《物业服务 档案管理规范》(DB44/T 1315-2014)、《物业服务 清洁检查规范》(DB44/T 1047-2012)、《物业服务 绿化养护检查规范》(DB44/T 1049-2012)、《物业服务 绿化养护检查规范》(DB44/T 1049-2012)、《物业服务 应急管理规范》(DB44/T 1048-2012)等6项地方标准。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河源等城市因地制宜制定《物业服务要求 商务写字楼》(DB4403/T 12-2019)等市级地方标准,广东省高校后勤协会等团体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T/GDGX 0001-2022《高校物业服务费用测算及基本人员配置规范》等12项团体标准、Q/GDZH 001-2021《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等51项企业标准。同时,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成立广东省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64),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和人才优势,围绕物业服务标准化发展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术语》《物业服务顾客满意度测评》《物业服务安全与应急处置》《机关办公区域物业监管评价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为建立完善物业管理行业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推进行业标准化进程。此外,广东省物业行业管理协会先后和相关单位合作完成《图书馆物业服务规范》《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政府机关物业服务规范》等团体标准,形成协会引导、市场驱动、企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建设新格局。

  (二)持续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行业监管机制常态化。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深入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切实解决物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2021年,省级层面累计公布了5批各地查处的406家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名单,积极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此外,我省认真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的工作部署,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市落实落细收费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积极发挥先进榜样作用。一是开展“红色物业”试点工作,积极发挥“红色物业”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党建引领好、班子队伍好、联建运行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监督好等五好作为评选标准,经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业协会)推荐、负面信息核查、小区实地检查等程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确定东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东莞万科金域华府等100家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全省“红色物业”试点单位,引领和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投身“红色物业”品牌创建,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创新管理模式,建设美好家园。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创建活动,将小区实现垃圾收集和分类投放作为原则要求,推动一批住宅小区项目“共建美好家园”。广州、深圳等市共评选出“共建美好家园”项目177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中择优选取7个项目推荐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印发《关于公布“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典型案例的通知》,公布100个“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典型案例名单,我省的广州市越秀区凯旋会花园小区等7个项目入选,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5月29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积极宣传推介“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典型案例的通知》,组织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广州等市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措施,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

  (四)积极推动物业管理信息化发展,提高物业服务智慧化水平。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推动物业管理信息化发展,提高物业服务智慧化水平。2021年,会同省有关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要求各市加快制定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规划,构建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各地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发展,逐步提高物业服务智慧化水平。一是建立“网上议事厅”,健全诉求表达渠道与反馈机制。其中,珠海市于2019年6月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把电子投票的适用范围细分成14项,规范使用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提高业主物业管理活动决策效率,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深圳市于2020年9月施行的《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采取人脸识别等方式作为业主身份绑定的验证方式,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投票信息结果,在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业主大会决议结果。广州市于2021年2月印发的《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推广利用微信公众号落实投票信息发布、业主决策等工作。二是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主动公开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内容,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三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负责人等物业管理相关主体服务评价档案,及时通过物业服务信息评价管理系统发布信息,为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提供参考,营造诚实守信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省有关部门持续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一)加快修订政策法规。根据《民法典》,加快修订完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从地方法规层面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凝聚社区治理合力。建立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的工作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提供物业服务。


  (二)加快完善标准体系。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鼓励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物业服务标准制订修订,持续做好物业服务相关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实施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行业服务能力。

  (三)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加大粤安居平台建设力度,在系统内专设集物业服务人监管、电子投票表决、维修资金查询、政策法规公示等事项于一体的智慧物业板块。督促指导有关城市大力推广使用粤安居平台,提高业主大会决策效率,减少重大事项决策纠纷,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发展。

  (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实施《2022年广东省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五)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指导督促“红色物业”试点单位在标准化、针对性、有效性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见效,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持续选树美好家园典型案例,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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