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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3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7-25  16:32    来源:本网

汪华侨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守初心切实保障群众步行安全路权的提案》(第20220639号)收悉,经综合广州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保障非机动车和步行路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各位委员提出的,通过清理违法占道、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按规定设置自行车道等方式来切实保障群众步行和骑行安全,我们十分赞同。现提供有关办理情况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根据省政府、省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要求,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道建设,优化城市道路路权,改善交通出行结构,提升城市交通品质。

  (一)加强组织协调,高质量推进提案办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厅主要负责同志“一把手”领办案件重点抓。按照工作要求,主会办单位加强沟通协作,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办理实效。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了《关于守初心切实保障群众步行安全路权的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会办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明确任务分工,共同推进提案办理。二是开展调研座谈,集思广益提高提案办理有效性。提案办理期间,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召开4次工作座谈会,组织委员代表、省政协、省公安厅等部分单位,先后赴珠海、江门、广州等地开展现场调研,检查各地人行道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质效提升。三是完成答复意见,做好跟踪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汇总各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对政协委员建议逐一梳理回应,及时吸纳委员意见建议,形成最终答复意见,并会同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跟踪提案办理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强分工协作,改善群众步行安全路权初见成效。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合理分配道路空间,推动构建系统安全的城市慢行系统。省自然资源厅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提出合理分配道路空间资源,加强慢行、无障碍等设施建设等要求。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将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列为规划预期性目标,推动构建系统安全的慢行系统,结合街道和蓝绿网络,构建连通城市和城郊的绿道系统,提出覆盖地上地下、室内户外的慢行交通、静态交通的规划原则和指引,优化非机动车道路规划,引导形成低碳出行生活方式,并在详细规划中进行传导落实。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江门、清远等市编制了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着力建设安全连续的慢行系统,用人行道、自行车道、过街通道和健身步道等串联起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址、商业区、旅游景点等热门地区,逐步形成安全、舒适、连贯的城市慢行系统,破解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是坚持试点示范带动,加快城市步行和自行车道路网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为主线、提高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比例为目标、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为重点,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低成本、高效率、低环境影响的交通系统建设。1.会同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7个单位,印发了《关于完善自行车道系统规划建设提升品质生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以“一年示范,两年成网,三年完善”为总体目标,加快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支路设置足够通行能力的自行车道,并形成安全连续的自行车道系统、方便高效的配套设施系统、规范有序的运行管理系统。2.组织各市开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验收,深圳市福田区环城步行和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工程、珠海市主城区自行车系统示范项目、惠州市金山河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河源市东江西岸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阳江市共青湖步行和自行车绿道交通系统示范项目、中山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等6个项目入选全国示范项目。3.全面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试点工作,聚焦群众步行和自行车出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突出问题,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推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切实改善绿色出行环境。各地积极清理占道行为,科学规划自行车专用道,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等,推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取得试点初步成效。截至2022年4月,全省已改造和新建自行车道258.7km,其中设置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32.43公里,新增自行车道标志标线692处,修复自行车道无障碍设施超过4600处,新增隔离桩、止车桩达到7857根;修复人行道37万平方米,更换盖板2757个,开展针对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占道经营、流动经营、乱堆放等问题执法超过26万宗,清理违规广告牌、书报亭、标志牌等13389宗,修复盲道3万米,有效保障了群众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路权。4.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实践,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广州市制定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指引(试行),明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慢行系统的建设要求,中心城区设置有人行道及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的主次干路总里程1022.5公里,设置率为58.5%;深圳市发布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2021-2035),计划每年新建不低于300km的自行车专用道,缓解市民自行车交通出行需求与设施供应间的矛盾,提升市民生活和出行品质;珠海市实施东部城区自行车道主廊道系统的建设,形成“三级廊道体系、15个骑行区、四类39个骑行核”的整体结构,建设(改造)专用自行车道292公里,新建的板樟山慢行隧道是国内最长的慢行景观隧道,成为珠海“网红打卡点”;江门市制定主城区自行车系统专项规划(2017-2035),规划主城区自行车道共931公里,用慢行道串联历史文化资源、风景区、公园、大型活动中心等场所,已建成江海城央绿廊、江门河北岸碧道、潮连环岛公园示范段等多条精品滨水岸线景观带。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障步行和自行车安全路权。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执法,开展专项行动,通过现场教育警告、短信提醒、执法处罚相结合方式,教育纠正及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600多万宗。组织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行动,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引导,促进企业、骑手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守法骑行,文明出行。同时,积极协同城市管理、市场等部门,严厉整治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保障慢行交通群体合法通行权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风险工作指引,推动各市设置连续非机动车道、机非隔离设施的城市道路606条,长度1272公里,为外卖、快递、代驾等行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各级城管部门对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影响交通出行和市容环境卫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实行精准执法,重点打击;在疫情及经济下行形势下,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对不影响交通出行、市容环境的经营行为,倡导 “721”工作法(“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允许部分区域临时借道经营,以纾解商户实际困难,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恢复。

  四是坚持宣传引导,推动形成文明出行社会氛围。省委宣传部坚持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宣传,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倡导文明交通理念。1.深入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行动,在全社会倡导文明驾驶、有序出行。推动各地将“步行安全优先”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作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放交通宣传手册、展出文明交通宣传板报、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不断提升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确保“步行安全优先”的理念入脑入心。2.把步道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重要内容纳入测评体系,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督促各地加大步道建设力度。3.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开展出租汽车文明服务拓展行动,增强出租车、网约车司机“步道安全优先”意识。坚持共建共治,全力打造“随手拍”平台,畅通群众对不文明行为的举报途径,保障步道基本路权。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各主会办单位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社会关切、政协委员关注的群众出行安全问题,守初心切实保障群众绿色出行、特别是努力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安全路权保障,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高效畅顺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健全长效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持续推动保障群众步行安全路权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一)加强交通管理,整治交通秩序。

  通过优化交通组织,消除城市道路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的安全出行,稳定社会,以良好的社会秩序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公安厅将指导各地加强查纠机动车占道违停、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科学划定路边机动车停车位,合理设置斑马线人行绿灯换灯时间,从快从严处置危险驾驶及妨碍他人安全行驶行为,加强自行车特别是电动车在人行道骑行管理,综合治理城市慢行交通秩序乱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分类规范和整治餐饮店、洗车店等沿街商户的违法占用人行道经营行为,严禁铝合金不锈钢店等在人行道上加工产品,进一步规范市政设施建设占用人行道行为。

  (二)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建设管理。

  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指导各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非机动车道路规划建设,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保障群众步行安全路权有关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指导各地在开展城市道路建设时优先保证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加强对新建及改扩建道路督导,新建及改扩建城市道路,要求按有关标准规范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道,落实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并同步投入使用,研究探索加强旧城区加强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建设技术指引。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快推进靠近城镇区域公路的慢行系统建设。对于靠近城镇区域的公路,结合城市建设和交通总体规划、交通出行需要等,在公路两侧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当公路机动车道运行速度较高时,考虑设置与机动车道相隔离的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如道路用地受限,则利用(或改建)周边的乡间道路、既有的绿道或碧道等,为连续骑行提供条件。广州市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绿色出行。优化顶层设计,通过“一区一策”“一路一策”“一点一策”的方式,因地制宜,逐步解决市中心城市道路建设存在的非机动车道缺失、不连续等问题,尽量减少非机动车和行人混行、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侵占自行车交通空间所滋生隐患。近年,在中心城区东西走向、南北走向整治道路若干条绿色出行安全示范路,以带动整体道路的规范建设。加强已有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管理,常态化有效性处置妨碍绿色安全出行行为。

  (三)创新监管机制,推进长效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将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建立完善城市交通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对影响步行出行的市民群众安全隐患行为的失信惩戒。省审计厅将加强跟踪,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推动将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成效纳入文明城市、人居环境奖等评比的重要考核指标,促进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省公安机关将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实施,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慢行交通“路权”,全力保障群众便捷、安全出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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