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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4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7-22  17:24    来源:本网

邱灼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攻坚战,确保建管提质增效的提案》(第20220342号)收悉,经综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连续两年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统筹部署、高位推动。2021年以来,省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分管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实地调研督导。成立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建立统筹协调、沟通联络、定期调度的工作机制。省政府分别于2021年10月、2022年4月两次召开推进会,高规格系统部署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相关职责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1123个乡镇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共建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61座,总处理能力602.17万吨/日,建有配套管网1.83万公里。

  一、关于“因地制宜规划设计,认真落实多规合一”的建议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根据自然禀赋、环境质量、经济水平等条件,在充分尊重农民治理需求、满足排放要求的前提下,合理选择技术路线,明确治理模式。

  2021年上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摸查调研,进一步掌握治理现状及民情民意。在全面摸查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十四五”治理攻坚的思路、目标和工作安排。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广东省2022年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明确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重点及要求。

  二、关于“加强施工监管,保证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的建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委农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编制印发了《广东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评估验收办法(试行)》(粤建村〔2018〕159号),完善制度机制,对设施建设进度、质量验收等方面管理和评估进行了明确,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确保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有序推进。

  三、关于“完善管护体系,发挥管网实效”的建议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搭建了由45名行业专家组成的高规格专家库,及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16个省级技术团队,分赴各地开展技术指导帮扶,2021年以来举办及参与市县培训会35场次。同时,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广东省2022年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明确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目标。2022年6月7日,召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培训会,宣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通过举办交流对接会、专题宣讲会等形式,为政府和企业搭建需求对接平台,指导和帮助各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水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推动各地积极落实《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任务要求,制定本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的分年度建设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并压茬推进,进一步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四、关于“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验收和监督考核机制”的建议

  省生态环境厅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列入省级日常督察重要内容,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了专家技术团队,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组织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设施出水监测,每季度组织开展抽查并通报,及时督促地方落实整改。同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河湖长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考核内容。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建立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三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每季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持续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对各地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指导核查;省水利厅牵头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村级河长湖长巡查监管范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生态环境厅将督促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加快印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并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与乡村振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等衔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强化竣工验收的现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效益。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省水利厅将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巡查工作纳入村级河湖长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二)督促加强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建设标准规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及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加强全过程监管,依法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治理一个,见效一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督促地市全面摸查农村污水管网,梳理存在问题,打通节点、堵点。合理布置新建管网,切实提高农村污水管网使用效率,助力解决污水处理厂征地难等问题。

  (三)持续加强指导督导。省生态环境厅将依托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团队,下沉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帮扶指导。组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研讨、培训,总结宣传成效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实用技术和示范案例推介交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损坏、运行负荷率低、进水污染物浓度低等突出问题的通报,倒逼各地市加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作为美丽圩镇建设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指标,压实属地责任,做好考核评价。

  (四)提升运行处理效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计划措施,重点解决管网覆盖面不足、污水未纳管收集、外水混入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污水收集量和进水污染物浓度,保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污泥科学规范处理处置,运行处理效能逐步提升,坚决杜绝设施闲置损坏、“晒太阳”等现象。

  (五)提高运维管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将落实市级统筹、县级为主体的运维管理责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确保收集及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指导各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或方案),明确运行维护主管部门及责任,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地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BJ/T 15-184-2020),规范设施运维管理;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运维管理长效机制,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运维管理,推动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厂网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市场化运维全覆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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