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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行智能技术设备应用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生活垃圾分类是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小切口推动大变化”、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垃圾环境的大事、难事。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广智能化垃圾分类投放终端设备,加快可回收垃圾、大件垃圾网上预约交易平台的建设,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积分平台,建设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垃圾分类收集与收运的监管,加快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建共治机制等5个方面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形成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这对我们做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民生大事至关重要。根据您提出的垃圾分类意见建议,向您介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垃圾分类关键小事扎实推进。强化全省统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我厅举办《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2021-2022年)》,强化分层评估和督促指导,推动地市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二是前端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编制《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主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和收集容器,规范作业程序。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职责,加大专业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同时,针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指导各地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和实际需求,通过设置误时投放点、洗手池、雨棚等设施和采取积分兑换、上门回收服务等方式,不断完善分类投放配套措施,提升群众的认同感,增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
三是中端加快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收运体系。指导各地根据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逐步配足配齐专用收运车辆。加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辖区内的收集点、转运站、压缩站等收运设施,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分类收运能力,逐步建立完善的清运系统。广州、深圳等市推动“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其余19个地市均已配置分类运输车辆,在示范片区内推行分类收运。
四是末端大力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处理能力9.4万吨/日,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较“十二五”末翻了一番。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53个,总处理能力15.2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为75%。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5万吨/日。珠三角城市基本建立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积极推动各地开展生活垃圾焚烧产生飞灰、含汞废荧光灯管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着力补齐我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短板。
五是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广东人民城管”微信公众号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等内容,主动挖掘、宣传我省和各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亮点和成功做法,为各地城管执法部门提供经验借鉴学习,同时有效提升了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强化了市民垃圾分类的文明意识。据统计,2021年通过“广东人民城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430篇,阅读人数超过19万人,阅读次数达20万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建设规范专业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一是完善行业管理政策。2020年12月,联合省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20〕29号),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回收网络进社区、提高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率、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四个方面指导各市推进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其中对推广智能回收终端等工作进行了部署推动。2021年,开展全省再生资源回收情况调查,编制《广东省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和回收路径指引》,指导基层商务部门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回收工作。
二是推进回收网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方便居民交售从生活垃圾分类出来的再生资源。目前,全省在商务部业务系统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达6487家。其中,2021年备案的经营者有1215家。依托供销社等重点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其中,广州市供销社共建成再生资源中转站334个,分拣中心16个,产业园1个。
三是鼓励回收模式创新。通过“互联网+”行动计划,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互联网+垃圾分类”等新型商业模式,推动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目前全省系统开展“互联网+回收”企业数量114个。肇庆市在6月底完成“互联网+回收”信息平台进行网络系统升级改造,提高了平台运作便利性和时效性,并启动了端州区网上预约上门回收便民服务。东莞市推进铺设便民智能回收点工作。在实施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创新经营模式,打造“1+6+N”(即一个运营主体、6个分拣中心、N个便民交售点)服务体系。在各镇街(园区)、社区(村)设置“智能回收+人工回收”等回收设施,2021年已完成厚街、虎门、清溪等20个镇街铺设200个便民交售点,55个流动交售点,累计超过10万人次的便民回收服务,回收处理了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可回收物超过8000吨。
四是探索开展智能回收点工作。参与构建符合地方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东莞市自2021年12月底在厚街镇打造供销社特色的便民智能回收亭试点,回收亭以集装箱形式放置在方便市民交售地方,分为智能投放区和收集区。2022年3月,开始向全市铺开。2022年上半年,已经在虎门、凤岗、清溪等23个镇街进行回收亭选址,并投放98个开始运营,预计到2022年年底投放300个以上。江门市供销社以鹤山新供销再生资源园区有限公司为抓手,以鹤山市各镇街和江门部分城区再生资源中转站为纽带,积极布局“马将军”终端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推动城镇塑料废弃物回收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些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总体上垃圾分类成效不明显,与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很具有建设性,为我们谋划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借鉴,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将您的建议加以消化、吸收和转化。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发动政府各个部门、企业、群众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注重全程分类、系统推进,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动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衔接机制,借助供销系统网络优势,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动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建设回收处理信息智能平台。加强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回收方式,探索垃圾分类处理行业背景下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运营服务模式。运用“互联网+ ”平台,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互联网+垃圾分类”等方式,提供宣传、教育、查询、预约、检查、督导等服务,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三)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强化省级统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广州、深圳市,珠三角其他城市,粤东西北城市3个层次推进,突出示范片区建设,带动全区域有效提升。按照《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要求,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体系等方面高标准推进,逐步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
(四)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强化普法宣传,做好《条例》专题宣贯,持续开展培训,进一步强化公众法治意识。指导各地建立“党建引领+社区共建”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将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城市服务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等领域系统推进,纳入党员回社区报到事项。加大公益广告投放、电视新闻刊播、网络平台推送的频次力度,开展规模化、常态化宣传。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凝聚共治力量,发动全民参与,努力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