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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巧云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平等路权提升广东省交通安全的提案》(第20210764号)收悉。经综合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和交通运输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对于通过在规划中引入以人为本的路权意识、构建非机动车交通网络和设置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等方式来平等路权提升广东省交通安全,我们十分赞同。保障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出行,公平、合理、科学分配路权,是践行绿色和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交通出行结构,进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城市交通品质。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相关职责分工,我们多措并举,优化非机动车路权,保障骑行安全。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顶层设计。
1.规划引领平均路权。省自然资源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路权意识,积极保障平等路权,支持提升自行车交通安全,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统一工作部署,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提出合理分配道路空间资源,加强包含非机动车道在内的慢行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提升城乡居民出行品质。二是积极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构建包含非机动车道在内的系统安全慢行系统,并结合街道和蓝绿网络构建连通城市和城郊的绿道系统,将包含步行、非机动车在内的绿色交通出行比例纳入规划指标体系。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3号),提出各地可依法依规规范实施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优化因需拓宽现有非机动车道、连接非机动车道、打通非机动车道断头路等工程实施情形下对规划进行微调的动态管理。
2.完善自行车道建设构建非机动车交通网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7个单位于2017年印发《关于完善自行车道系统规划建设提升品质生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以“一年示范,两年成网,三年完善”为总体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使地级以上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支路设置足够通行能力的自行车道。一是骑行环境更安全。强化自行车道优先权,通过物理隔离、通道专属、渠化交通等多种措施加强机非隔离,塑造更安全骑行环境。二是自行车道更连续。打通公共出行“最后一公里”,增加自行车道空间,构建分片区、分层级自行车通道,保障自行车道成网成片,提供时空连续的自行车通道。
3.制定工作指引设置非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依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标准和规范,制定了《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风险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该《工作指引》现已经纳入省安委会印发的《广东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粤安办〔2021〕39号)中。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一是各地市需在双向四车道及以上的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设计的城市道路上设置机非分隔设施。二是宜在非机动车流量达到饱和或机动车有随意在路边停车现象、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断面的城市道路上设置机非分隔设施。三是宜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共板断面的城市道路上,结合道路交叉口、公交车站等设置机非分隔设施。四是对摩电使用频率高、使用时间集中的成片居住区、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周边道路、且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为共板断面的,根据非机动车道宽度适当设置机非隔离设施。五是要求各地市做好隔离设施的设计,在设置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及交叉口施划诱导标线、车道指示标线,加强隔离设施的管养维护。
4.开展非机动车道试点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城〔2020〕3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3月印发了《关于请大力支持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有关工作的函》(粤建节函〔2021〕179号),要求各地市在市区范围内选择3-5个区域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聚焦群众步行和自行车出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突出问题,清理占道行为,保障通行空间,确保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连续畅通。一是确保人行道通行安全。尽量避免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共板设置,确需共板设置的,要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二是科学规划建设自行车专用道。科学编制自行车专用道规划,构建连续、通畅、安全的自行车专用道网络。三是统筹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因地制宜采用绿化带、护栏等形式与机动车道隔离。四是强化自行车专用道管理。严格整治违规停放机动车和摆放设施设备等非法占用自行车专用道的行为,严禁挤占自行车专用道拓宽机动车道。
目前已经有20个地市上报试点建设方案,12个地市已上报阶段性总结。
(二)大力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为解决好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问题,省公安厅全面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民众的安全意识。一是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零酒驾”创建活动为重点,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一抖”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联动宣传,并联合行业协会举办买电动车送头盔、买保险赠头盔、共享头盔等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二是推动各地分类别在高速公路、城市、农村因地制宜开展交通安全宣教阵地建设,推广广州林安物流园、深圳交警融媒体中心、惠州潭头村、佛山华兴玻璃厂等省级交通安全宣传示范阵地的建设经验,全省30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的72%、国省道示范路沿线农村庄的42%、警保合作站的91%,已建设宣教阵地。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媒体矩阵建设,建立广东交警省、市、县三级微信、微博、头条号、南方号、企鹅号、网易号、抖音号、快手号8大新媒体矩阵集群,全年通过500余个官方新媒体账号推送各类信息超2亿次,开展网络执法直播 800场次,依托“农交安”APP建立一体化运行机制,宣传劝导4228万次,针对“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2000多场,劝导人数500万人次。
(三)各地加快工作推进。
在省直有关单位指导下,各地市政府主动作为,在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相关工作如下:
1.广州市高度重视交通慢行系统整体规划,提出推动绿色交通发展,主城核心区积极拓展步行空间、主城区重点保障公共交通站点周边的步行可达性、外围地区重点针对城区完善步行交通系统等规划要求。一是交通设计标准方面。广州市组织编制《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指引》,指导各区有的放矢优化完善慢行系统,对部分慢行系统不完善的城市道路开展非机动车道增设或优化工作。二是实施安全隔离方面。2018 年起,广州市在云城东金园路口、大新路、昌岗路、回龙路、侨光路等道路试行设置机非分隔护栏,效果显著。截至目前,已于全市95条道路设置机非分隔护栏102公里。三是非机动车管理方面。2017年,出台《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明确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原则、布局形式和设施要求等,以及17类不适宜设置停放区的情形。
2.深圳市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致力于缓解市民自行车交通出行需求与设施供应间的矛盾,提升市民生活和出行品质。一是编制专项规划。2020年,深圳市发布《深圳市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2021-2035),建设自行车友好城市,在现有1759km自行车道的基础上,每年新建不低于300km的自行车专用道,同步实施自行车道关键节点(断头路)打通计划,打通一批自行车主要通行路径节点。二是制定指引分配路权。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道路设施品质提升设计指引》《合理分配路权设置自行车道工作指引(试行)》《道路设计标准》等标准指引指导慢行空间规划设计和自行车道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新建及改扩建城市道路应 100%设置自行车道。三是认真抓好试点。在福田园岭片区、农林片区,南山区荔园路和爱榕路增设自行车道12.25km,通过规范设置实施无障碍改造、完善安全设施和增设物理隔离等方式加强非机动车道养护管理,新增铸铁隔离桩1797根、不锈钢防护柱700根、甲型护栏450m;采用透水砖对破损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铺装进行整治提升,共计60022m2,更换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隐蔽盖板1187个。
3.肇庆市端州区4月以来新增非机动车道隔离栏10.70km,高要区和鼎湖区分别在主次干道设置连续的非机动车道或机非隔离设施的主次干道约40km和25.66km。
4.珠海在横琴新区环岛东路独立设置非机动车道4.2km,路口增设车止石4个,修复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面积共1175m2,高新区银海路按照单向机动车道三条各3.35米宽的要求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新增无障碍通道4处,人行道下沉及破损维修约1180m2。
5.江门市在试点区域建成了包含自行车专用道的慢行系统和碧道约32km,配以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其中新会区用绿化带将自行车专用道与其它车道隔离;加强占道经营管理,2021年1-3月共查处占道经营3362宗;强化市政设施管养,2021年修补盲道约7000m,维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约10000m2。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规划用地保障。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指导各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统筹安排非机动车道的空间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专用自行车道,加强平等路权提升交通安全的用地保障工作。
(二)建设公路慢行系统。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等要求,按职责分工做好慢行系统建设(特别是靠近城镇区域公路的慢行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使群众出行更为便利,全面提升和改善交通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和体验感,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对于靠近城镇区域的公路,宜结合城市建设和交通总体规划、交通出行需要等,在公路两侧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当公路机动车道运行速度较高时,宜考虑设置与机动车道相隔离的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如道路用地受限,可考虑利用(或改建)周边的乡间道路、既有的绿道或碧道,为连续骑行提供条件。
(三)探索压缩收窄机动车道建设非机动车道。省有关部门将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在充分征求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流量、现状道路宽度、安全问题和法律问题等多种因素,在已有的城市道路压缩机动车道宽度、开辟自行车专用道。
(四)开展我省交通设计标准研究。参考现有的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DB11/1116-2014)和广州市《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指引》,研究制定我省城市道路横断面设计标准,明确将保障非机动车路权纳入其中。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系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