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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萍委员: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您提出了关于深化我省老旧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助力幸福广东建设的提案(第20210999号),经综合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势在必行。在提案中,您针对我省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压力大、老人日常生活不够便利、适老化改造标准缺乏、适老化产业缺乏系统规划等问题,强调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适老化改造,并提出建立完善改造资金、全面统筹规划、个性化改造、合理共担的机制、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做强适老化产业等方面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非常具有启发意义,也正是我们目前大力推进的工作。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适老化改造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一项重要的完善类改造内容,我厅会同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指导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特别是适老化设施改造建设等工作。
一、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改造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全省开工改造老旧小区约2000个,惠及超过59万户居民,下达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5.9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约7亿元。“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改造完成老旧小区超过1600个,惠及超过70万户居民。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全省开工改造不少于1300个小区,惠及超过25万户居民,下达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约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约14.8亿元。
(一)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工作配套措施。2021年1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该意见分为总体目标、明确改造任务、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落实支持政策、强化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内容。实施意见将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等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明确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粤府办〔2021〕3号文件出台后,我厅积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印发技术导则、五年改造规划、金融支持措施、系列机制指引等配套政策文件。
(二)开展试点示范,健全组织实施机制。一是开展省级试点。选取广州、佛山、梅州和江门市围绕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统筹协调等6个机制开展试点,探索形成可供全省推广的经验。二是加强工作部署。2020年以来,印发工作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全省性工作会议中,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三是统筹协调推进。今年6月提请省政府成立了省城镇居住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改造工作。四是多方筹措资金。申请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各地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五是建立月通报制度。建立全省月通报制度,按月督促各地把项目前期工作做实,简化审批流程,推动改造项目开工建设。
(三)开展调研指导,强化宣传引导和培训。今年以来,我厅克服疫情影响,先后组织赴省内各市进行老旧小区项目现场调研核实,发现问题要求各地整改,指导加快项目开工改造;组织粤东西北7市赴江西南昌、赣州学习考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品质提升重点工作;赴广州市调研指导加装电梯工作,探索连片推进加装电梯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营造向先进学习的良好氛围。在厅官网开辟老旧小区改造专栏,印发居住社区品质提升专题简报。
二、统筹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
(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十三五”以来,我省不断强化政策创制,先后出台了包括省地方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地方标准在内的40多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提出要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
(二)积极推进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20年11月,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151号),规定各地可统筹使用各类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广州市在老龄化程度高、床位紧缺的越秀、海珠、荔湾3个中心城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深圳市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每户不高于10000元的资助。
(三)着力破解“数字鸿沟”难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应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指导数字广东公司在“粤省事”平台建设“尊老爱老服务专区”,为老年人提供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费申请和资格认定等服务。联合数字广东公司在全国率先推出刷身份证核验“健康码”的新型服务功能,老年人无需上网、无需使用智能手机,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在2秒钟内完成核验“健康码”服务,实现人、证、码“三合一”查验。据统计,今年春运期间,超过315万人次通过该系统进行防疫核验,60岁以上老年人使用超过47万人次。
(四)扎实开展“智慧助老”活动。省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各地重点组织开展好五项活动:一是爱老助老活动。倡导街道社区定期召开“智慧助老”交流会。二是老有所学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市街大屏幕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滚动播放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图解广告。三是逆龄智慧活动。各地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习点做到“四个进课堂”。四是爱心助老就医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老年患者全部开设“无健康码”通道,并实现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全覆盖。五是慧老公益活动。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
(五)为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卫老龄函〔2021〕2号),明确提出各地医疗机构要从设置老年患者无“健康码”专属通道等五个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就医服务。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推动全省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今年1月初,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45家医疗卫生机构、29家医养结合机构进行了检查督导,100%的医疗机构都建立了老年人看病就医“专用通道”等服务窗口。
(六)推动老龄产业健康发展。积极贯彻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支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研究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产品和服务。目前,我省共有4个县区、21个街道、13家企业入选国智慧健康养老家示范基地、示范街道、示范企业。支持每年举办“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等。
(七)完善运输站场无障碍设施设备。全省各地市新建及改造的三级以上客运站场均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设置无障碍通道和盲道。全省所有地铁站均设置有盲道、残疾人专用升降梯、专用闸口、坡道等无障碍标识和设施,引导、方便特殊困难老年人乘车。广州、深圳等地对各市区内公交站场、部分BRT站台实施了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维护。全省所有公交车辆、城市轨道交通均设有老年人、残疾人士及孕妇等人群专座,车内设有公益播报语音,倡导普通市民在乘车过程给予老年人帮助和关爱。
(八)完善适老化改造技术服务标准体系。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涉老工程建设标准,对老年设施规划、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涉老工程无障碍设计和施工等要求进行规范。我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先后发布实施了《既有建筑改造技术管理规范》(DBJ/T 15-178-2020)《既有建筑混凝土结构改造设计规范》(DBJ/T 15-182-2020)等地方标准,对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省将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建设工作落实落细,结合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厅在牵头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推进适老化有关工作。今年内,全力确保开工改造不少于1300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民生实事任务顺利完成,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机制体系。充分运用省城镇居住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协调机构,健全“1+2+8+N”政策体系(1是指五年规划;2是指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引;8是指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等配套机制或指引;N是指省各单位出台的政策措施),协调省有关部门出台并实施支持社区老旧房屋改造政策措施。督促各市县成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统筹协调机构,健全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城关镇)实施、社区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快编制《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年)》,加强与养老等有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的有效对接。指导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社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加快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滚动发展机制。出台《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引》,加快编制联动、日常管养、共同缔造、党建引领等机制或指引。
(二)持续推进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一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并加强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快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着力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三是充分发挥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牵头作用,主动作为,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探索建立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积极争取把实施适老化改造、开展智慧助老等内容纳入《广东省老龄事业“十四五”规划》,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适老化改造工作,并将相关工作纳入老年友好型社区、老年友善医院、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等创建工作中统筹推进。五是结合“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重大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引导全社会共同努力,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六是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反馈的特殊出行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及运输站场有关服务措施和无障碍设施配置,保障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便利出行。
(三)多方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适老化改造。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产权单位出资、专业经营单位出资以及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适老化改造机制,支持“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社区养老、助餐等公共服务。充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微改造及公益事业项目的激励力度,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有效的政策工具。邀请国开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有针对地开展适老化项目整合帮扶,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指导各市积极探索市场化实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
专此函达。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