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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1-06-29  14:24    来源:本网

陈桂荣等代表: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为我们谋划下一步工作,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借鉴。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垃圾处理的工作要求,指导全省各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推动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促进实现生态环境更加美丽。

  (一)完善政策法规。

  一是2019年12月,结合垃圾分类的新形势新要求,省人大启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11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修订过程中增加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内容,对基本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等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法治保障。二是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部分成员单位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示范创建指引、工作评估办法以及宣传、源头减量等方面配套政策,从制度上解决“全程怎么分、城乡怎么统、设施怎么建”等关键问题。三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指导各地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抓手,全面引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加强资金保障。

  推进农村垃圾中端转运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已纳入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支持范围。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支出609.73亿元,增长5.1%,其中:安排125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主要用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庄集中供水、“四好农村路”、农村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根据我省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有关要求,2021年共安排涉农资金313亿元,其中市县统筹实施部分达到260亿元,占比超过八成。资金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市县,市县可在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好省级涉农资金支持推进农村垃圾中端转运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深入开展。

  (三)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将农村垃圾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2018年出台的《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治理率达到100%。截至2020年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指标如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现圆满收官。

  (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定期调度、重点督办,推动设施建设提档增速。建立防范与化解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邻避”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风险摸排和矛盾化解,推进一大批项目平稳落地。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厂)147座,总处理能力14.1万吨/日;建成规模化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项目25个和一批小型厨余垃圾处理机,处理能力0.8万吨/日。“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处理能力9.9万吨/日,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较“十二五”末翻了近一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90.06%提升到99.95%,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从34.4%提升到66.7%。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超过生活垃圾产生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总处理能力多年居全国首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推动政策创新,着力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将你们的建议加以消化、吸收和转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明晰省与市县财政与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压实市县责任的前提下,配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研究省财政支持农村垃圾中端转运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

  二是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编制《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对代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到《行动方案》中;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各地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村(居)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保障制度,统筹用好中央有关涉农资金、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帮扶资金及自身可支配财力等,进一步加大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内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

  三是我厅将继续依法编制完善《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争取在优化结构、化解矛盾、补齐短板、提质提档上取得新突破;发挥省级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全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占比;指导各地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推进在建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已建成项目强化管理确保高标准运营;指导各地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强化转运设施科学布局、升级改造,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鼓励按实际需要建设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提高单车载重,减少转运车次,减少运输途中的环境污染风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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