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1-06-22  15:52    来源:本网

刘艳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垃圾分类实效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生活垃圾分类是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小切口推动大变化”、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环境的大事、难事。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设施建设、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提升市民分类水平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非常赞同。根据您提出的垃圾分类意见建议,现向您介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眼全链提升,加快分类体系建设。

  一是前端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编制《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主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和收集容器,规范作业程序。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职责,加大专业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同时,针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指导各地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和实际需求,通过设置误时投放点、洗手池、雨棚等设施和采取积分兑换、上门回收服务等方式,不断完善分类投放配套措施,提升群众的认同感,增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

  二是中端加快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收运体系。指导各地根据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逐步配足配齐专用收运车辆。加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辖区内的收集点、转运站、压缩站等收运设施,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分类收运能力,逐步建立完善的清运系统。广州、深圳等市推动“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其余19个地市均已配置分类运输车辆,在示范片区内推行分类收运。

  三是末端大力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处理能力9.4万吨/日,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较“十二五”末翻了一番。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厂)147座,总处理能力14.1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过2/3。全省拥有16个3A级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占全国总数的1/3。建成规模化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项目25个和一批小型处理机,处理能力0.8万吨/日。珠三角城市基本建立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积极推动各地开展生活垃圾焚烧产生飞灰、含汞废荧光灯管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着力补齐我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短板。

  (二)科学规划建设,化解设施邻避效应。

  全省18个地市已筹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其中,广州市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深圳市南山区垃圾分类环境生态园、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环境园、佛山市南海区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以及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等环境园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日益显现出较好的集聚效应,实现各种垃圾有效治理,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有效避免重复选址和分散选址,破解垃圾处理设施“邻避效应”。

  (三)强化执法督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

  一是加大行业监管,强化协同共治。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宣传、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商务、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等垃圾分类工作关键任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在宣传教育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垃圾源头减量等领域协同部署推进。各地将垃圾分类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多部门联动、多领域发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定期分层评估,强化分类督导。省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并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推进情况,今年适时予以修订。广州、深圳市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46个重点城市评估,对珠三角其他城市和粤东西北城市设定不同的指标评价体系,每季度分别进行评估,并向地市政府通报评估情况,强化分类指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评估排名与省级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分配挂钩,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按照省督检考计划,垃圾分类关键任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工作进展慢、推进难度大的地市进行核查,通过到现场、察实情、看效果,真正帮助基层推动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强化刚性约束。省人大适时修订颁布《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轨道夯实了基础。全省14个地市已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城管执法部门积极动员,对辖区内居住小区、宾馆、商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针对单位和个人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教育劝阻、设立执法警示期、发放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分类实效。

  (四)全面宣传发动,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以镇街网格化管理体系为基础,把社区作为垃圾分类推进的主阵地,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社区党组织引领,居委会、物业、志愿者、居民等广泛参与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共同体。

  二是推动习惯养成。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不断掀起舆论宣传热潮,去年以来共推出系列宣传报道近40万条(次)。各地通过聘请推广大使、成立市民观察团、“不留白色污染的旅程”等活动,实行公众教育活动常态化,推动全民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三是精准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全省创建省级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基地152所,广州、深圳、珠海、梅州等市编印垃圾分类教育读本。举办全省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会,重点对各地主管部门和示范片区负责同志进行培训。成立省垃圾分类培训学院,针对环卫作业人员、物业人员、志愿者等精准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些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总体上垃圾分类成效不明显,与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很具有建设性,为我们谋划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借鉴,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将您的建议加以消化、吸收和转化。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发动政府各个部门、企业、群众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一)提升分类体系。注重全程分类、系统推进,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动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衔接机制,借助供销系统网络优势,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动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促进设施共建。推进建设集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形成一体化项目群,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三)抓好示范创建。强化省级统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广州、深圳市,珠三角其他城市,粤东西北城市3个层次推进,突出示范片区建设,带动全区域有效提升。按照《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要求,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体系等方面高标准推进,逐步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

  (四)推动习惯养成。强化普法宣传,做好《条例》专题宣贯,持续开展培训,进一步强化公众法治意识。指导各地建立“党建引领+社区共建”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将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城市服务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等领域系统推进,纳入党员回社区报到事项。加大公益广告投放、电视新闻刊播、网络平台推送的频次力度,开展规模化、常态化宣传。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凝聚共治力量,发动全民参与,努力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