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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78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8-28  22:15    来源:本网

伍志趼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低龄儿童校园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我省重视校园室内空气质量管理问题,积极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开展校园室内空气质量监管工作,力求为包括低龄儿童在内的学生群体提供舒适健康的校园室内环境。

  (一)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523等一批标准,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发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已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装饰装修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要求,规定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室内空气中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间,当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应全数检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程》DBJ 15-93-2013、《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广东省绿色校园评价标准》DBJ/T 15-166-2019等地方标准,对校园室内空气质量和污染控制相关要求进行了规范。

  (二)开展校园空气质量监管。一是全面排查,主动监督。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2018年底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地学校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排查2018年以来竣工交付使用的校舍、新采购的实施设备,重点对新建中小学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进行检测,检测后索要检测结果存档,并同时向社会家长公布检测结果。二是做好学期开学前空气质量排查和检测。每年开学前,各学校均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交付使用的新建校舍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向家长和学生公布检测结果,确保校园内空气质量安全。

  (三)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活动。2016年9月,省教育厅下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其中明确规定,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生文明与法治系统教育之中,以此增强中小学生环境素养和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环境保护习惯。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环境保护等部门联合进行环境安全宣讲,普及包括有关空气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与保护的相关知识,制作环保知识宣传海报、在校内播放公益宣传短片等,提高学生及家长对空气污染的正确认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你们所提的规范校园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的建议,对提升校园室内空气质量水平,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关标准。一是配合国家部委完成现有校园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已于2018年启动国家标准修订程序,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管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主导修订,我们将密切关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修订进度,认真研究征求意见稿,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满足低龄儿童对环境健康需求的关键技术指标的建议。二是因地制宜完善地方标准。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推进校园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支持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相关标准立项和编制,对现有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修订,对您提出的完善分级制度和实施更加全面的空气检测内容等方面予以关注,更好满足低龄儿童对环境的健康需求。三是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在校园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方面编制高于政府推荐性标准水平的团体标准,填补政府标准空白,与政府标准互为补充。

  (二)提高标准应用水平。一是抓好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依托行业协会开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等标准的宣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应用标准的技术水平。二是抓好相关标准的落实。严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计“进口关”、施工图“审查关”和工程验收备案“出口关”。在设计阶段,督促设计单位将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强制性条文要求落实到图纸上;在施工图审查阶段,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强制性条文的部分进行严格把关,对没有落实强制性条文的设计图纸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在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对没有落实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三)继续加强校园室内空气监测。继续严格落实为在校师生保驾护航的安全工作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监测,组织专业人员加强对学生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各校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校舍空气问题治理,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维护好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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