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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育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主要情况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早在10年前,我省响应国家要求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将装配、绿色、节能、智能化等作为住宅产业化的重点内容推进,培育了一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十三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优化政府服务,培育市场主体和产业队伍,强化项目监管,加大宣传宣贯力度,推动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
(一)始终坚持“积极稳妥”的主基调。提高工程质量是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根本目的。近年来,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并未“大跃进”,以“积极稳妥”为主基调,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全省经济水平发展的实际情况,分为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分类推进,鼓励各地推广成熟的装配式建筑体系,合理选用装配式建筑类型,不盲目追求高装配率,先把水平PC预制构件和非承重竖向PC预制构件做好用好,待竖向节点连接等关键技术成熟了,再逐步应用竖向承重PC预制构件。
(二)逐步完善政策措施。一是省级层面出台系列支持政策。省政府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和《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政策措施,并将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推进。二是各地市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全省18个城市出台了本地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10个城市出台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专项规划,广州、深圳等部分城市出台了本地区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督、面积奖励、招投标等政策措施,在土地招拍挂环节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积极探索适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监督和检测验收等管理服务机制,多措并举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持续健全技术标准定额体系。一是强化技术支撑。我省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先后研制了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体系,如万科“5+2”装配式建造技术、中建科技“REMPC”体系、容联科技“PI体系”,碧桂园“SSGF”建造体系、中建钢构“GS-Building”体系等,确保了装配式建筑安全高效实施。二是健全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和定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实施了《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10项地方标准,出台了《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发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保障性住房、人才房》系列通用图集,部分行业协会也开展了装配式建筑团体标准编制,作为政府标准的重要补充,逐步建立具有岭南特色的装配式建筑标准定额体系。
(四)积极培育产业人才。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方案起草等工作,指导深圳市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试点,探索产业人才培养新模式。一是以关键工种100%持证上岗为目标,加强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种的岗前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二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制定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规范,加强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深圳市国有企业承担建立“产业工人培育中心”,开展产业工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工作;职业院校根据行业需求扩展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构建与企业互为补充的培训渠道。三是采取造价提取、企业自筹、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顺利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区分基本安全与技能培训、短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文凭培训等三种培训方式,依托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产业工人培训。五是在国内率先创设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2017年评审出首批初、中、高级装配式建筑工程师,2018年增设了正高级职称,填补了全国装配式建筑专业人才培养与评价的空白,截至2019年底累计产生装配式建筑专业职称技术人员118名。此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认定了有利华建筑产业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3家省级装配式建筑(教育培训类)产业基地,指导行业协会举办了2018和2019年两届全国技能大赛广东赛区选拔赛和2020年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将装配式建筑列入2020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大力实施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动技工院校加强建筑类品牌专业建设,着力加强建筑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建筑行业人才培养。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关于开展我省技工院校重点和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扶持建设包括建筑施工等在内的133个省级重点专业和30个特色专业。目前,全省共有39所技工院校开设了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测量、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9个建筑类相关专业,现有建筑类专业在校学生13182人,建立了由技师、预备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组成的完备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二是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行业相关职业培训。大力实施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十大工程培训项目,面向包括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群体,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装配式建筑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大力开展全民职业培训。2019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7万人次,使包括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得到普遍提升。三是积极开展建筑行业职业资格评价。近年来,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建筑相关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评价,推动建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省教育厅积极推动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响应装配式建筑行业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有机衔接。一是开展装配式建筑专门人才培养。近两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装配式建筑方向),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装配式施工与机器人技术应用方向),专门培养装配式建筑人才。二是完善建筑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在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工程造价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了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修读的学生近1.5万人。其中,《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式混凝土施工技术》《装配式结构构件生产》《装配式建筑计量与计价》等作为专业核心课程。三是深化校企合作、校企协同育人。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装配式建筑知名企业合作,开展装配式建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校企共同开发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制造管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技术》《装配式钢结构》等课程和教材。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与广州市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共建装配式绿色建筑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在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等7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作为深化校企合作和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的载体。
(五)着力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一是大力培育建筑业重点骨干企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引导我省骨干建筑企业主动接轨国际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加快向专业化企业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服务企业以及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推动国有重点企业做强做大龙头企业,促进民营企业做优做精专业承包企业。鼓励创建“建筑之乡”和“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等品牌,加快形成以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的现代建筑产业集群。二是积极布局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全省建立了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等15个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广州莲田金属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等66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产业,有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配件企业53家,生产线233条,设计产能约537.02万吨;装配式钢结构构件企业18家,生产线67条,设计产能约236.8万吨;木结构生产企业1家,生产线1条,产能约1.9万平方米。
(六)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一是抓好装配式建筑施工验收相关技术规程的落实,在全省范围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二是推动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国家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是起草我省《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装配式建筑质量管理的创新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完善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实行驻厂监造制度。
(七)活跃开展各种培训交流活动。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我省举办了多场现场交流会,交流装配式建筑先进经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组织开展了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宣贯培训和观摩活动,召开了全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现场会,各地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和宣传贯彻活动,如装配式建筑市民体验活动、“广东省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巡礼”系列活动等,营造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良好氛围。
二、有关建议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的提案全面系统分析了我省装配式建筑现阶段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五大方面的工作建议,对我省进一步做好装配式建筑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逐年制订装配式建筑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大装配式建筑实施力度。《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编制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目前有10个市出台了专项规划,其余地市专项规划正在编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在制订我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对下一阶段我省发展装配式建筑进行引导,加大装配式建筑实施力度。
(二)关于制订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关于预测未来五年政府投资项目完成装配式建筑工作量和比例方面。粤府办〔2017〕28号文对2020年和2025年两个时间节点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全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编制,对过往三年政府投资工程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情况进行总结,预测全省2020年至2025年的工作量和完成比例,并指导各地在编制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中,对各年政府投资项目需完成装配式建筑量及占政府投资项目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实际对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二是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资金预算安排方面。对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财政部门已充分考虑项目成本,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按政府投资管理规定落实预算资金。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需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需对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是否使用装配式建筑,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后确定。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推动在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工程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支持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通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采用PPP模式拓宽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并结合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做好统筹规划布局,促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
(三)关于有序推进装配式农房建设。
我省珠海、佛山、梅州、肇庆等多个地市已出台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专项规划,其他多个地市也在推进专项规划编制,明确提出农村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目标和实施路径。目前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村贫困户自建为主,以农村贫困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引导的模式开展改造,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尽管各级扶贫部门及驻村干部向贫困户介绍采用装配式建筑,但广大贫困户对装配式建筑接受程度不高,普遍认为砖混结构相对“经济实用可靠”且技术含量低,装配式建筑建设成本高,政府补贴资金难以填补资金缺口,在农村危房改造中推广装配式农房难度较大。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装配式建筑发展宣传力度。发动村委会和驻村干部,深入农村农户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引导广大农民改变陈旧观念,倡导绿色建筑,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二是协助推进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相关部门联合制订和完善农村推广新式农房建设相关奖励政策以及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明确认定程序、具体申请要求等,增强广大农民自愿自发参与装配式建筑推广的驱动力。三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适时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工作,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农房建设,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探索装配式农房设计、施工管理等模式,支持部品部件生产、设备采购及生产基地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关于成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基金,在预算中安排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专项补贴和专项科研资金。
一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省财政已按规定逐项落实资金,省有关部门统筹整合现有用于扶持装配式建筑的资金予以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产业发展基金。
二是设立专项科研资金方面,我省已设立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其中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方向已将工程科学列入支持范围,相关建筑企业可针对建筑科学方面的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对获得立项的项目可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委员所建议设立的专项科研资金内容与此相类似,不宜再设立同类专项资金。
(五)关于可通过发行专项债或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以PPP模式开展建设。
一是发行专项债方面。根据预算法,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根据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专项债券不得安排产业项目。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如属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
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以PPP模式开展建设方面。目前,我省鼓励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采用PPP模式。PPP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
(六)关于进一步制订或完善奖励政策并狠抓落实,确保装配式建筑补贴、奖励政策落到实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在编制“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将对现行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结合规划编制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优化,充分考虑委员的建议。现阶段督促各地用足用好现有政策,落实粤府办〔2017〕28号文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细化规划、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各项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涉及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和操作流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共同驱动的良性循环机制。
(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投入、优先安排用地等政策支持,支持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发展。
一是加强科研投入方面。省科技厅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方面的科技创新,近年来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发展方面布局省级科技项目。2017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支持广东工业大学800万元开展项目“建筑垃圾再生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2019年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设立“现代工程技术”重点专项,设置“绿色建筑工程及工业化应用”专题,共支持深圳航天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大学等单位4000万元开展海水海砂钢筋混凝土、海水海砂纤维筋混凝土等建筑构件关键技术研发,建筑结构中大宗工程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支持我省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探索推动装配式建筑模式、新型建筑材料、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绿色建筑工业化方面的科技创新与行业应用。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继续关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将其核心关键技术研究、成果应用示范等方面内容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托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支持重点装配式建筑科技项目的孵化和研发,支持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申报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支持具有本土特色的装配式建筑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是优先安排用地方面。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在省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中,对重点保障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建设用地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用地予以倾斜,对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基地用地,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同时,加强土地出让环节监管。对于已制订实施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的地市,将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或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指导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规划条件,在编制“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时,将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的内容或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纳入相关规划计划中。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和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将继续指导各地在编制专项规划和“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中加强与国土部门对接,科学布局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积极吸纳政协委员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实施“广东技工”工程,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等装配式建筑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为装配式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积极组织开展建筑类相关职业资格评价工作,并加强各环节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不断建筑技能人才队伍。三是按照人社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建筑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积极推动各地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型企业、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建筑类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四是大力实施“乡村工匠”工程,推进“乡村建筑工匠”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大力培养具备建筑工程要求、服务乡村的建筑管理和施工人员。五是引导技工院校加强与建筑行业企业合作,开设装配式建筑专业,强化建筑类师资培训提升,为装配式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六是推动高等学校大力开展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进一步做好行业发展人才需求调研,开设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优化建筑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扩大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规模。七是鼓励、支持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课程资源,通过现代学徒制、订单班等形式协同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八是支持高职院校贯彻落实《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装配式建筑职业培训资源,面向建筑行业工人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九是及时总结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范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