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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79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8-28  16:45    来源:本网

章成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建设循环经济型生态省的提案》(第20200797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综合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大力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坚持保护优先,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同时,鼓励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逐步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水平,积极推广技术成熟、经济可行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全面加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回收利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推动一批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建设。

  一是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支持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加强对企业监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2018年,清远华清完成国家“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功推荐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2019年,创建两批次33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新增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2063万吨/年,将显著提高我省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水平。2019-2020年,共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各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二是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大力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2020年1-7月,全省新建成10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10045吨/日。截至7月,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9座,总处理能力为13.89万吨/日,总处理能力常年居全国首位。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61.36%,无害化处理率达99.95%,提前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相关目标。2018年至今,全省累计新建成49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建成处理能力6.67万吨/日,约占现有总处理能力48%。大力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全省已建成20座规模化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一批小型处理项目,总处理能力为7466吨/日,试点区域厨余垃圾逐步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三是积极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强化行业监管,积极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究报告》,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草案)》,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处置方式、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目前该条例列入省人大2020年立法预备审议项目。2019年出台《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指导建筑废弃物处置量已饱和的城市与其他有接收需求的城市开展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工作,有力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和推动广州、深圳、东莞市开展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建设,3个试点城市颁布制定了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及多个配套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确保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探索形成了一批建筑废弃物管理和综合利用的有效经验模式。

  (二)积极做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在广州、中山、汕头、佛山等市开展了危险废物的收集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多年的监督管理情况,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省人大对《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行了修订,回应新形势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新需求,条例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规定了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问题,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关于开展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行政许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已报送省司法厅审查。

  二是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印发《广东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运营技术指引》《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镇级填埋场整治技术要求及评分细则》等多份文件,强化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指导各地推进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站、转运站等设施科学布局、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和收运能力。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主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示范创建指引等,指导各地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分流分类,对废弃沙发、衣柜、床等体积较大的大件家具、年花年桔等垃圾,明确应当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或者自行投放到专门收集点。

  (三)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处置利用标准。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标准建设工作方案》,发布废塑料综合利用团体标准。2019年,制定印发《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遴选确定第一批(12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启动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为企业申请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提供服务,降低企业成本。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有关科研成果,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建筑废弃物再生集料应用技术规范》(DBJ/T 15-159-2019),进一步规范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印发了《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项目建设。指导各地按照《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等,积极促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

  (四)推动循环经济相关工作。一是强化法治保障。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对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和资源化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截至2019年,全省累计推动123家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省级以上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的比例达85%,提前超额完成国家“十三五”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任务(50%)。三是落实清洁化改造,推动清洁生产企业审核。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推动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有毒有害物料使用。“十三五”以来,全省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8400余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一是科学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以《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表》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建设任务为基础,继续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二是鼓励石油、化工、冶炼、造纸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优化技术工艺,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推进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工作。三是继续支持和鼓励新技术的应用,科学推进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四是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处置环保产业园区(中心)建设,支持推动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

  (二)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工作。一是以家电、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化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领域,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二是围绕固体废物产生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继续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三是积极探索“引导”和“倒逼”的机制,综合施策,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源头减量工作。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通过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快递包装治理、一次性用品管控等,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三)探索优化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贯彻实施《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条例》,探索优化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体系,进一步拓宽机动车维修行业、工业园区内小微企业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渠道。

  (四)进一步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一是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管理,继续择优推荐第三方评价机构为企业申请环境保护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绿色发展。二是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标准制定。2020年底前完成《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技术规范》《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南》等综合利用标准制定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加快出台《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总结推广建筑废弃物治理试点城市好做法好经验,加强跨市平衡处置协调和监管,着力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四是加快推进《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编制《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科学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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